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表2)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表2)

填报企业:(盖章)

应提取标准(%)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实际提取标准(%) 应提取数(万元) 实际提取数(万元) 当年结余数 账面累计结余数

注:1、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2、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2、当年结余数=当年实际提取数-当年合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数。

账面累计结余数=企业上一年度账面累计结余数+当年结余数。

例:某机械制造企业2011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3.52亿元,则

该企业2012年度安全生产费用应提取数为:

1000万×2%+9000万×1%+2.52亿×0.2%=20万+90万+50.4万=160.4万;

该企业2012年度安全生产费用应提取标准为: 160.4万÷3.52亿×1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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