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 坊 学 院 文 件 潍院政字?2012?12号
潍坊学院
关于印发《潍坊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推荐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潍坊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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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报人员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第三条 申报与材料审核。学校评审推荐办事机构负责对申报人员任期内的材料进行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和推荐。
(一)近5年内年度考核出现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 (二)教学工作(岗位工作)不具备基本条件,或近5年内教学效果出现不合格者。
(三)科研工作不具备基本条件者。
(四)申报教授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结果出现1B和1C,或2C,或1D者。
(五)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学术检索内容单篇重合率有超过30%者。
(六)职称外语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未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规定证件者。
第四条 申报副教授应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申报教授应取得博士学位。否则,按破格条件掌握。
第五条 晋升数额分配与推荐。原则上将各级各类晋升名额分配到二级单位;学校可根据晋升名额和申报人员的情况设公共晋升名额。有晋升名额的二级单位学科(评议)推荐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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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对本单位晋升名额内的申报者进行评议推荐(有晋升名额单位原则上不得推荐参加学校公共晋升名额的申报);无晋升名额的二级单位负责向学校学科(评议)推荐组申报公共晋升名额。
第六条 学校评审和推荐组织,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认真评议,按评审推荐程序,票决产生评审和推荐结果。
第二章 教学工作(岗位工作)与科研工作基本条件 第七条 高校教师(不含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
(一)教授
1.在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计划制定与修订、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教研室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具有指导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能力。
2.在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均教学工作量280课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教学工作量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承担过两门课程(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教学效果好,且至少有1次优秀、2次良好(以首位人员获省级教研或科研奖励,可不受教学效果优秀条件限制)。
(2)作为首位完成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不少于10篇本专业论文,其中B类及其以上级别期刊不少于5篇且A类期刊不少于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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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体美专业A类期刊不少于1篇。论文存在以下情况,可以折算计分,但论文总数不能减少。下同。论文被SCI2区检索,每篇按2篇A类论文计;论文被SCI3区或SSCI或A&HCI检索,每篇按1.5篇A类论文计;除ActaE外的论文被SCI4区或EI Compendex检索(不含EI会议论文)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每篇按1篇A类论文计;论文被CSSCI检索,每篇按2篇B类论文计;论文被CPCI-S、CPCI-SSH、EI PageOne、EI会议论文、ActaE检索,每篇按1篇B类论文计。1篇A类论文按3篇B类论文计。下同)。
(论文按版面计单篇2000字以上;论文被SCI1区检索,或在《中国科学》或《中国社会科学》期刊上发表,不受B类及其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总数条件限制;美术专业期刊发表的美术作品,等同于该专业期刊同等次论文。下同)。
②在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高等教育出版社和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含译著,不含教材;单部不少于15万字。下同);或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著作1部,且在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其他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不少于3部(含“十一五”或“十二五”教育部规划教材。下同);或在其他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且在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其他出版社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2部,且在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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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画集,等同于该专业同等次出版社著作。下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200%(理论学时不少于1/3),任期内教学效果连年优秀,且以首位人员主持校级及以上教研立项。
②获得高级别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奖。国家级前5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或市厅级一等奖第1位(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按提高一个等次对待,其中一等奖等同于高一级别的三等奖;政府颁发的艺术类奖项,按《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执行;美术专业协会获奖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者,可不受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条件限制。下同)。
③体育学科教师具有国际级裁判员资格,或作为主教练所率领的教工或学生获国际正式比赛名次,或在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上获前4名,或在全省综合性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在全市综合性运动会上获前2名;音乐学科教师举办个人专场展演,或以首位人员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音乐大赛,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美术学科教师举办个人画展或艺术作品展,或以首位人员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美术大赛,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④作为首位人员,获得与本专业方向一致的发明专利3项,或实用新型专利8项,或外观设计专利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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