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中央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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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机房人员,都要履行要害部门登记手续。

二、凡外单位来我矿参观、学习、检查等进入机房,应由保卫部批准许可后或由机电部及其他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三、公司内部非机电人员以及外委施工人员因工作需进入机房时,也应由保卫部签发许可证后方可进入。

四、机电部及其机修厂维修人员需持工作证,方可进行日常检查维修。

五、机房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验证、登记手续,对无证者一律拒绝入内,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六、凡一切来所的非操作人员,严禁乱动一切所内设备,(检修人员经办理完工作票后,在该检查区域者例外),违者按矿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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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一、电气人员、值班人员按现场规定值班顺序表值班,在特殊情况下应经变电所组长批准方可替班连班。

二、值班人员应在接班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做好接班前的检查,查阅有关记录薄,工作日记(停送电牌)各种警示牌,模拟图,信号保护装置及其它等问题。交班做到“完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三、在交接班前接班人员未能按时交接,交班岗位人员应将此事汇报有关领导听候处理,并坚守岗位,值班人员未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四、交接班只允许在无重大操作和无事故情况下进行,交接班负责人可以要求接班人员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特殊情况下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五、在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在交接班令发出前,由交接班者处理,在接班令发出后由接班者负责处理,非负责处理事故者可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维修工进行处理,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协助处理。

六、交接人员在交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七交”和“七不交” 1、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及其处理情况,交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不清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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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清工具、材料和配件的使用情况,数量不符不接。 5、交设备清洁卫生,不清洁不接。

6、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与实际不符不接。

7、交班不交给无操作合格证者或已喝酒者,非当班操作者交待情况,接班者不接。

七、准备交班前应将各种记录填写清楚,将工具物品等整理排放整齐。

八、双方交接班后无问题,双方主值班签字后方算交接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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