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 综述
1.1在项目各阶段施工图发出后,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设计图纸做出的变更,统称“设计变更”,包括设计修改、设计补充。
1.2相关部门各自按照制度要求的审批流程完成设计变更申报、审批,审批通过的变更事项,移交项目公司发起设计变更审批流程。 2 设计变更执行原则
2.1 多级审核原则:至少要经过二级及以上的审核。第一级为设计部、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第二级为主管设计副总经理。 2.2通过施工合同的相关限定控制设计变更。
2.2.1权利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2.2原件结算原则: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2.2.3标准表格原则:应采用标准的格式。
2.2.4法律约束原则:在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时,应按本指引约定设计变革工作流程,特别明确甲方向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指令的有效签发人。同时约定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甲方接受部门及人员。
2.3归口管理原则: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部负责编制《设计变更审批单》,负责发放《设计变更通知单》。
2.4时间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实行一单一算,严禁事后补办。
2.5专人跟进原则:设计部、工程(配套)部及成本控制部应专人负责设计变更工作。 3 设计变更办理时间
3.1 设计变更实施前,设计变更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根据设计变更审批权限,在完成《设计变更审批单》,知会设计单位后,设计部编写《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三份,设计部、成本控制部、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工程(配套)部、监理单位留复印件。如果相关施工单位多于一家,则原件也需多出相应份数。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可立即组织施工。 4 计变更办理方法
4.1 设计变更办理方式
4.1.1 用《工程联系单(变更)》《设计变更审批单》、《设计变更通知单》三张表单完成设计变更的提出、审批、通知程序。设计变更可由公司各部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提出。
4.1.2 提出设计变更的单位或部门,通过《工程联系单》形式通知工程(配套)部。 4.1.3 工程(配套)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在《工程联系单》上描述该设计变更部位的现状(是否已按原设计图纸实施完毕、部分实施或未实施)、分析该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影响后,提交设计部,工程(配套)部留存复印件。
4.1.4 设计部负责对《设计变更审批单》、《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编号,两个表单为同一编号,编号方法为:在设计变更归属的设计合同的编号后加“—HG—xxx”(xxx为序号)。 4.1.5《设计变更通知单》须得到设计总监确认后才能实施。 4.2 设计变更办理程序 4 .2.1 设计变更
4.2.1.1 根据工程(配套)部提供的《工程联系单》,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 4.2.1.2 工程(配套)部填写现场情况,成本控制部根据设计变更的内容估算成本变化。 4.2.1.3 设计部经办人负责办理审批会签,审批会签按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执行。如需上报审批,必须在获得审批后才能实施。《设计变更审批单》通过审批后,设计部留原件,成本控制部留复印件。
4.2.1.4 设计单位根据设计部提供的批准后的《设计变更审批单》的内容修改完成后,向设计部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六份,设计部、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属于审批的设计变更,报成本控制部备案。 5 设计变更管理支持文件 《工程联系单(变更)》 《设计变更审批单》 《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联系单(变更)
编号:
工程名称 发出单位 变更名称 联系事项及内容: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专业工程师意见(描述设计变更部位的现状:按原设计图纸实施完毕、部分实施、未实施;分析该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及工期的影响) 相关专业工程师(签名): 工程(配套)部经理: 日期: 工程(配套)部签收: 日期: 说明:本表作为《设计变更审批表》审批的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