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我校在2011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一、主要业务活动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开展“阳光体育”。
3、在“两基”国检查工作中认真准备,迎接检查。顺利通过国家“两基”验收。并巩固了两基成果。
4、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积极倡导小课题深研究,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倡行动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5、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6、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帐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改进食堂管理,实行食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加强对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制作与加工等诸多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7、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此促进全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了和谐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不存在下列问题
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2、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是否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 3、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三、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