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起飞前的除冰防冰

飞机起飞前的除冰/防冰

1,航前预除冰/防冰

在机组未到达之前,结合航前维护及机型地面除冰/防冰检查单完成飞机外部检查,根据生产技术分部MCC指令按需完成预除冰/防冰工作,在机组到达后将检查结果和除防冰情况通报机长。

2,对称除冰

除冰操作人员有责任确保飞机两侧已对称除冰并完成表面冰层的清除,即使是只在机身的一侧有污染物,机身的两侧也必须进行相同的处理(相同区域、相同喷洒量、相同液体型号和相同配比)

3,飞前确认

飞机起飞前,无论是否超出预除冰/防冰工作的保持时间,都应完成起飞前5分钟内污染物的检查工作(必要时采用手触摸的方法),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机组确认,由机组或放行人员将检查结果写入飞机技术记录本(签署内容举例:完成起飞前污染物检查,确认飞机清洁。报告人:XXX)。

3.1触摸检查:是指在飞机外部检查中用手触摸以确认机翼前缘有无冰冻污染物的检查。

3.2起飞前检查:对飞机进行除/防冰工作后,在预计的保持时间内起飞应当完成的检查,以确认飞机典型表面的实际状况是否与预计的保持状态时间一致,此检查通常由飞行机组在机舱内进行。

3.3起飞前污染物检查:对飞机进行除防冰工作后,如超过了预计的保持时间,在起飞前5分钟内应当完成的起飞前污染物检查,确认飞机机翼、舵面等关键表面没有影响飞机起飞性能的污染物存在。此项检查通常由有资格的人员在机舱外进行。

3.4污染物:污染物是指附着在飞机关键表面上的结冰或半冻状态的湿气。例如:霜、冰、雪或半融雪。

4,二次除冰

若需要再次进行除冰/防冰工作的,在完成地面除冰/防冰工作后,通知机组完成飞机技术记录本的填写。

5,关于大翼下表面允许有霜的条件:

由于浸冷效应,大翼下表面燃油箱区域允许有不超过3mm的霜冻厚度。 除防冰大纲要求:在机翼下表面燃油箱区域,由于冷浸透燃油而造成的霜冻厚度仅允许低于3mm(1/8英寸)。

5.1浸冷效应(Cold-soak effect):经过高空飞行后刚着陆或刚添加了非常冷的燃油,使飞机中载有非常冷的燃油,则这时的飞机机翼称为“被浸冷的机翼”。 在地面上,无论什么时候如果降雨落在被浸冷的飞机上,都可能产生透明冰。即使环境温度在–2°C到 +15°C之间,如果飞机结构保持在0°C 或以下,在可见潮湿或湿度较高时,仍可能结冰或结霜。

透明冰是非常难以通过目视检查发现的并可能在起飞期间或之后破裂。 下列因素有助于浸冷的产生:温度及各油箱中燃油的数量、各油箱的类型及位置、在高空飞行的时间、所添加燃油的温度及加油后的时间。

5.2地面结冰条件:一般情况下地面结冰是指外界大气温度在5°C以下,存在可见的潮气(如雨、雪、雨夹雪、冰晶、有雾且能见度低于1.5公里等)或者在跑道上出现积水、雪水、冰或雪的气象条件;或者外界大气温度在10°C以下,外界温度达到或者低于露点的气象条件。

此项与浸冷条件交叉的地方在于环境温度,即:-2°C至+5°C之间既符合结冰条件所指的温度也符合浸冷条件的温度。2013-2-28日下发的维修基地系统文件-关于对冬季维护和除防冰工作相关标准的细化说明中给出了具体标准,即:环境温度小于5°C时,符合地面结冰条件,在结冰条件下,任何部位都不允许有冰雪霜,环境温度大于5°C时,大翼下表面的霜按浸冷效应对待,下表面燃油箱部位允许有不大于3mm厚度的霜。

该说明矛盾的地方在于:此规定仅仅按环境温度来界定是否为结冰条件,没有明确理解结冰条件的定义。结冰条件不仅仅包含环境温度,还与湿度、雨、雪、雾等有关。假如气候比较干燥,湿度很小或者还有阵风,而且环境温度低于5°C的情况下(即不符合结冰条件),航前加油之前没有冰和霜,而加入温度较低的燃油之后,由于浸冷效应致使大翼下表面出现的霜,我们应该怎么对待?按除防冰大纲的理解应该按浸冷效应对待,即允许霜厚度不大于3mm,而按上述规定对待,任何部位是不允许有霜存在的,因此该细化说明混淆了地面结冰条件和

浸冷条件的定义。

6,关于表面的定义

6.1关键表面:起飞前不得有冰、雪、半融雪或霜的飞机表面。通常包括机翼、操纵面、螺旋桨、发动机进气口、发动机装于后部的飞机机身上表面、水平安定面、垂直安定面或飞机的任何其他稳定性表面。

6.2典型表面:指在白天或夜间运行时能够被飞行机组容易并清楚地观察到,且适用于判断关键表面是否被污染的飞机表面。在对航空器除冰和防冰时,最后一次喷洒液体时必须首先处理典型表面。在不要求进行触摸检查时,对一个或多个典型表面的检查可用作起飞前污染物检查。《大纲》定义的典型表面为靠近机身的1/3机翼上表面和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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