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in Caregiver 住家护理员
一、 项目简介
加拿大住家护理员移民项目 (Live-in Caregiver Program)是加拿大公民与移民部(CIC)同加拿大人力资源及社会发展部(HRSDC)于03年共同推出的一个移民政策。这是加拿大移民法中唯一的,为某种职业而设立的移民法规。该项目旨在帮助国外需要护理工作(如:清洁、餐饮、家教、护工等)的家庭提供日常护理服务。申请人工作满3900个小时后,即可与原籍亲属一同申请移民并长期定居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劳工部会发出工作许可(LMO)给合格的申请人,允许他们在加拿大从事家庭护理员工作。申请人通过电话、信件、视频等交流选择与自己交流融洽的雇主,双方签订正式的劳工合同,雇主也将为护理员提供政府规定的食宿、薪金、短期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其他费用,真正为想赴加工作、生活、学习的中国朋友提供了一条,合法、便捷的途径。
加拿大是一个现代化程度很高的国家。由于其经济发达,家庭收入高,加上专业化的社会分工,对护理人才的需要越来越多。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需求:
(1)加政府对小孩监护权非常重视,法律规定婴幼儿的监护人(父母)不得
将其单独留在家中,即监护人必须随时负责其安全(如果将孩子送到托儿所、幼儿园等其监护权随即转到其所去单位)。而有些夫妻双方
工作忙、工资高,因此不愿放弃工作,但又不愿将孩子送到托儿所或幼儿园,所以他们需要一名保育员/幼教照顾其孩子。
(2)有些老人很富有,到老时不愿到老人公寓里去住,而西方孩子长
大成人后,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子女都不能和老人住在一起,所以老人希望能有一位住家护理员照料他们,并且陪他们聊天、说话等。 (3)有些家庭中有长期病人或残疾人,而家中无专人放弃工作来照料
他们,所以他们也需要一位住家护理员来帮助他们。
众所周知,护理工作是一种阶段性的工作,其工资又不会太高。当地加拿大人都不愿做此工作,非法进入加拿大的人和申报难民的人,没有资格申请这份工作,雇主也不敢雇佣。因此加拿大政府法律规定,如果境外人员,愿到加拿大做住家护理员并且在四年当中累计做满两年,她/他就有资格为自己、配偶及其子女(申请时未满19周岁)办理转正,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即全家移民。这是此项目的最大益处。移民被批准后,申请人可以不再做此工作,而从事收入更高的其他职业。
加拿大使馆签证处会发出工作许可给合格的申请人,允许他们在加拿大从事家庭护理工作。该项目为海外的护理护理申请者创造了赴加拿大学习、工作、就业以及移民的机会。申请者只需在到达加拿大的四年内,作为住家住家护理员,工作满3900小时工作时间(即两年的标准工作时间) , 即可与在原籍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移民而定居在加拿大。同时可以享有与加拿大公民相同的社会福利待遇和重新受教育及选择工作的权利。在两年的工作里,住家护理员的工作、生活受加拿大劳工法保护,住家护理员可
以更换雇主,有探亲和旅游假期,同时也享有加拿大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加拿大住家护理员移民项目对申请人的学历及英语水平要求较低,申请周期较短。成功的申请人在到达加拿大后,就有了安排好的工作和住所,工作也较轻松,压力较小,在两年的工作生活中,有充分的时间提升自己的英语水平,为自己的配偶和子女联系好工作和学校,所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想移民加拿大的人士选择此项目
工作内容:在加拿大家庭负责照顾孩童、老人、残障人士及日常护理管理。
二、 项目优势
1. 先有工作,后办出国
在国内签订雇用合同,到达加拿大就有工作,无需度过择业期。住家护理员工作签证的受理时间一般需4-6个月,比移民所需的2-4年时间要短得多。 2. 收入稳定,福利保障
根据加拿大劳工法,雇主会支付给申请人10-12加币/小时左右的薪金,月收入达万元。同时享受高额福利。大部分省份提供免费医疗,失业保险,免费英语班。 3. 环境舒适,工作轻松
雇主必须为家庭住家护理员提供一人使用的独立住房,电视、洗衣机、采暖等基本生活设施,申请人无须带大笔资金解决吃住问题。住家护理员每周工作5天,总计44小时,有带薪假期,可以在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