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S系统升级改造

序名称 号 三星214T液晶显示器 规格型号 单位 生产厂家 产备注 地 IBM Series X3650:双核英特尔至强处理器5160 2GB DDR2/ 5 计算分析站 台 160GB/10KSASHotSwapHDD, CD-RW/DVD Combo, 2*835w/共享机柜显示器 IPC-810:Intel Pentium 6 接口机 IV Xeon 3.06G/2G DDR160G-100M -128A 17’ IBM 美 国 序名称 号 规格型号 单位 生产厂家 产备注 地 作范围

4.1 卖方的工作

本部分规定了卖方的主要工作范围,但不限于此。

4.1.1 依据卖方主要工作范围,提供一套完整的并满足本技术协议书的规定

和适用的工业标准的厂级监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方案。

4.1.2 按照提供的升级方案提供构成SIS所必需的全部硬件、软件,并全

面负责,包括系统内的接线。负责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内部及其之间连线的设计和供货、安装、接线。

4.1.3 达到本SIS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部功能要求,进行SIS软件的编程、调

试和技术服务。

4.1.4 应在制造厂内运行、测试和演示本技术协议书对SIS的功能和性能要

求。在进行测试和演示时,应有具备专职进行这种测试和演示的专家、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以及必要的测试设备。买方有权在设备验收期间对SIS的功能及性能进行抽查。

4.1.5 主要工作

1) 更换内网服务器;内网服务器技术要求满足本规范书技术部分;内网

服务器冗余配置。

2) 增加一路电源,电源采用双电源冗余供电方式。

3) 数据接口机采用原接口机或更换为其它数据接口方式,以保证数据的

稳定快速传输为目的。

4) 优化数据采集系统,增加生产过程控制系统所增加的测点,删除由于

生产系统变更产生的无用数据点。 5) 辅网、炉管、RTU接口增加硬件隔离装置。

6) 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炉管、RTU接口硬件设备;并恢复炉管、RTU

和sis系统的数据采集等功能。

7) 优先在现系统基础上优化数据分析、性能计算、耗差分析等二次数据

计算;或采用更好的应用软件升级。

8) 优先在现系统的技术上优化内网数据库,增加新增数据和删除无用数

据并做备份;或采用更好的数据库升级。

9) 用户画面优化,包括静态画面组态、动态数据配置、画面美化等。 10) 负责培训买方的运行、维护和工程技术人员,并使这些培训人员能得

心应手地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SIS。 11) 对web服务器和计算服务器进行优化升级。

12) 对于其它硬件、软件则优先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升级、优化为主,如

有必要则进行更换。但必须在方案中明确体现并具有详细的报价。

4.2 买方的工作

4.2.1 提供完成SIS系统计算、统计功能所必需的测点数据信息。 4.2.2 提供电源接口位置。

4.2.3 对工作的进展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

5.技术要求

5.1 总则

5.1.1 卖方提供的SIS应完成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功能:生产过程信息采集、

处理和监视;经济性能计算和分析(含机组级和厂级);运行优化和设备操作指导;运行调度;工艺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机组在线试验;控制系统优化和故障诊断等并向电厂管理信息系统(MIS)提供过程数据和计算、分析结果以满足电厂对于生产过程的管理要求,确保机组安全、高效运行。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是主要为火力发电厂建立全厂生产过程实时/历史数据库平台、为全厂实时生产过程综合优化服务的生产过程监控和管理的信息系统。SIS系统综合全厂各单元机组、辅助车间有关实时信息,通过计算、优化和分析,对各单元机组的运行和设备维护提供在线的运行指导,并进行发电厂各单元机组间的负荷经济分配。通过其计算机和通讯设施,实现全厂各生产部门的实时信息上网共享。全厂用户只需通过MIS系统即可对SIS系统进行访问,实现所有信息共享。

5.1.2 SIS网络采用以太网,网络主干网通讯速率应不小于1000Mb/s,功能

站的通信速率应不小于100Mb/s,接口设备与SIS的通讯速率应不小于100Mb/s,接口设备与生产过程控制网络接口的通讯速率应与生产过程控制系统的通讯速率相匹配。

5.1.3 SIS系统应单独组成独立网络,并与生产控制系统(如DCS、辅控等)

和电厂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MIS)实行接口。SIS与生产控制系统的信息流向应按单向设计,实行单向隔离,只允许生产控制系统向SIS发送数据。SIS与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流向应按单向设计,实行单向物理隔离,只允许SIS向管理信息系统发送数据。对于SIS配置的某些功能要求SIS向DCS发送控制指令或设定值指令时(如负荷分配),则采用硬接线方式实现,并在SIS侧设置必要的数据正确性判断功能。

5.1.4 SIS系统易于组态、易于使用、易于扩展。

5.1.5 SIS的设计应采用合适的网络配置和完善的自诊断功能,使其具有高度

的可靠性。系统内任一部件发生故障均不应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 5.1.6 SIS系统的各项功能应由各种功能软件以实时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完成。 5.1.7 SIS应设计完整、有效的安全措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

委员会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发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等要求。

5.1.8 SIS网络安全装置(含软、硬件,如单向物理隔离装置)应通过国家指

定部门检测认证,应能有效阻止外网病毒和非法入侵对SIS及生产控制系统的破坏。

5.1.9 SIS应采取何有效措施,抵御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通过各种形式对

系统发起的恶意破坏和攻击、各类计算机病毒的侵害、人为的破坏和SIS实时信息数据库的数据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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