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广播电视台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单位人事管理迈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4】24号)精神、中共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4】58号)和清水县事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重大决策;
(二)负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为清水县“五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负责按照有关要求转播好中央、省、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
(四)负责电视台自办节目的采编、制作和播出共组,按照\三贴近\的原则,办好各个栏目;
(五)负责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完成向上级广播电台送稿、送节目任务及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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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为城乡群众提供优质广播电视节目。
(七)负责新媒体开发,拓展宣传平台,做好公益性宣传和服务。
二、单位性质
清水县广播电视台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三、机构设置
按照上述职责,清水县广播电视台下设6个部门。分别为总编室、新闻中心、专题部、播控部、制作室、监管办。 总编室职能:负责全台所有节目播出计划的制定、播出节目安排调整工作;承担全台节目策划、包装,节目宣传片、导视及影视剧宣传推介的制作、节目质量评审和人员的绩效考核及相关报表、总结的统计、撰写报送,统筹安排节目引进、节目宣传工作;负责录象资料的保存及使用管理、播出节目的签单审查;承担全台影视剧以及引进节目的采集和公益广告的策划任务。 新闻中心职能:负责全台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策划,围绕中心工作,以准确、及时发布县内重大新闻事件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承担新闻节目的采访、撰稿、编辑工作;负责审发新闻、审定播出;负责外宣及记者派遣工作;完成广播节目的策划、包装、编辑制作和播出工作。
专题部职能:负责全台社教类栏目宣传工作的整体策划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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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完成专题节目、纪录片、微电影的采制任务,承担各类重大新闻事件、文艺晚会和各类赛事、公益广告的摄录工作;
制作室职能:负责广播电视台所有自办节目的包装制作、自办节目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类保存;承担县台自办节目的网站上载和省、市电视台外宣节目的传送任务。
播控部职能:负责上传、编排频道每日节目播出表;负责广播电视信号的接收、发射、转播工作。
监管办:负责监听、监看全台自办节目和引进节目,对节目采、编、制、播各流程出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承担全台人员的考勤和敦促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人员编制
清水县广播电视台核定编制人数40个。设台长1名,副台长2名,其它采、编、制、播人员37人。其中部门主任6名。
根据有关规定和实有人员的缩减,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清水县广播电视台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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