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沟镇中心小学关于某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设计

实用标准

泉沟镇中心小学关于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课后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课后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课后服务方式、课后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牛明学

组 员:邹本泉、冯德福、陈珂、阚士伟、周慎峰、刘奎利。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具体活动安排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

1、以班为单位进行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开设各种兴趣小组,于夏季每天下午(5.1-10.1)5:20——6:00 ;冬季(10.8-4.30)4:20——5:10开展各种兴趣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2、各年级活动负责人:一年级:周慎峰;二年级:冯德福;三年级:陈珂;四年级:刘奎利;五年级:冯德福。

3、活动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陈、李。 五、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一律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六、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新泰市泉沟镇中心小学 2017年10月9日

文档

实用标准

致家长的一封信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新泰市教育局、泉沟镇教育办公室精神,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

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课后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帮助

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课后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课后服务、为学生课后服务,认真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难题,填补学校课外课后服务空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实施原则

小学生课后在校课后服务课后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文档

实用标准

第三,学生课后在校课后服务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接受教育局、教育办公室、学生家长监督。

三、目标要求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2、体现“课后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课后服务; 3、达到“高效课后服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有效课后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四、实施程序

1、成立家长委员会。

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由学校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9人组成,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6人,具有代表性。学校家长委员会在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产生。班级家长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2人。(学校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名单附后)

家长委员会履行学生课后服务的组织、运作、效果评估等重要职责。

2、大力宣传,正确导向。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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