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8年全区建筑起重机械及吊篮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高新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吊

篮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租赁、安拆、使用、维保、监控等各环节管理到位,防范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建委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要求,我分站决定从3月21日起在辖区内开展为期一周建筑起重机械及吊篮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我区监督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中正在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吊篮。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各施工、监理、安拆、租赁单位对所属工程项目开展建筑机械自查并填报自查表情况;

(二)各方安全责任主体履责情况

1、设备租赁或产权单位:重点检查租赁合同是否明确维保和各自安全责任;是否建立技术档案情况: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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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等运行资料;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2、安拆单位:重点检查安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拆人员资格;安拆合同和安全协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编制及审批情况;及时向当地建设安全机构进行安拆告知;安装前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情况;安全技术交底;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时现场验收记录;安装自检记录。

3、施工(使用或总承包)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对租赁机械的技术档案进行审核,拒绝使用档案不全设备;对安拆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基础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建筑机械检测报告;操作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安拆及加节后是否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是否制定多塔作业防碰撞方案;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查情况。

4、监理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对建筑机械技术档案、安拆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操作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批;是否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对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是否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是否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

(三)现场设备使用情况

1、建筑起重机械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2、起重机械机构及传动部位是否符合要求,运行使用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防外电、防碰撞等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塔机监控系统安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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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3月20日)。各施工、监理、安拆、租赁单位以项目部为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建筑起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目部每台建筑机械排查到位。各项目部对每台设备排查后应填写《南昌市建筑机械专项检查自查报告》(附表一)、《南昌市吊篮安全检查自查报告》(附表二)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检查表》并由相关责任单位签字盖章,汇总情况后填写《项目部建筑机械专项检查汇总表》(附表三)一并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高新区分站。

(二)高新区分站检查阶段(3月21日-3月28日)。高新区分站将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在建工程建筑机械进行检查督导,重点检查未开展自查填报自查报告及发现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部,各检查组将提前一天通知各项目部。

四、检查要求

1、各施工、监理、安拆、租赁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按时提交自查表格。对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做好详细记录,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2、 各在建项目部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各租赁、安拆、施工、

监理各相关责任单位应按照检查重点收集准备相关资料备查,受检项目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机械员,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员,安装、租赁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到场配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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