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案
( 学年 第 学期)
专业名称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授课班级
授课章节 名 称 授课课时 使用教具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1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2 法律的概念特征及其效力 2课时 板书、PPT 知识目标: 授课形式 新授理论课 1.让学生了解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了解法的本质 2.让学生理解法律的概念,熟悉法律的表现形式及法的特征 教学目的 3.让学生掌握法的效力与法的体例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专业文章阅读能力 情感目标: 培养学生仔细、严谨的学习态度 教学重点 1. 法的概念和特征 2. 法的效力 教学难点 法的体例 更新、补充、删节内容 更新:法律的概念 补充:法律的表现形式 课外作业 预习第三、四节内容 教学后记
授课主要内容或板书设计
第一节 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一.法的产生 原始社会:习惯 原始社会后期:社会大分工 → 氏族社会变化 → 国家产生(法的产生) 二.法律的历史发展 习惯法:不成文的形式 成文法:公元前18世纪 古巴比伦王国 《汉谟拉比法典》 春秋战国时期 魏国 李悝 《法经》 第二节 法律的概念及其效力 一.法的概念及本质 1.概念: 1)狭义法律:宪法、法律 2)广义法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 2.本质 二.法的特征 1.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2.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 3. 法是明确规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是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 三.法的效力 1.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 2. 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 3. 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 四.法规体例 “假设”、“行为”、“处理”或“假定”、“处理”、“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