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手册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手册XCJ-f01-01~30第A版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成立文件、任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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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生物安全组织管理

1.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安全组织管理图

院长(法定责任人) 分管院长 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 检检验科主任 院感科 验科三临检 生化 免疫 基因 细菌 血库 级司红伟 闫家微 朱春玲 钱秀梅 侯远沛 司红伟 管理体门诊 AIDS实负压实制 验室 验室 各部门工作人员 2. 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不在时,指定临时代理人 检验科 侯远沛 3. 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检验科 刘成永 4. 专门人员承担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 检验科 侯远沛 5.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名单及联系方式 主任:李瑞(69978)

副主任:分管院长 王海舰(60880)王为民(60700)

成 员:王春颖69109张朝文68370韦青云63728刘成永梅存金66069张瑞梅69716张凤池61517 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人:刘成永(63889) 院感安全责任人:张朝文(68370 2.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 组 长:刘成永(13685183889) 副组长:侯远沛(61071) 组 员:钱秀梅(15952159595)闫家微(13813288729) 朱春玲(13952151597) 司红伟(1391204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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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领导、职责与权限

1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确立生物安全委员会或其责任人。 2.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3.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报告等重要文件。 4.单位的法人代表为生物安全的法定责任人。

2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或其责任人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标准操作程

序。

2.对实验室所操作生物因子的生物危险程度进行评估,审查和批准实验室开展的实验项目。 3.负责对本单位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微生物菌(毒)种和生物样本保存和使用,实验室安全操作,实验室废气,废水,废弃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

4.负责组织跟踪国际国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最新动态。

5.审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本实验室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6.组织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评估培训效果。 7.审核和批准实验室上岗人员资格。

8.负责制定新的安全政策以及仲裁安全事件纠纷。

3实验室负责人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2.决定并授权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3.监督有关法规和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违规行为,监督是否有超范围实验活动。 4.任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具体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及处理意见向设立单位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报告。

6.负责对涉及感染性物质的研究计划,方案以及操作程序等,实施前的生物安全审查。 7.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体防护装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的生物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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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 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4.1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4.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4.6.1 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4.6.2 患发热性疾病;

4.6.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6.4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4.6.5 妊娠;

4.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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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3、职责

3.1 本中心检验科人员必须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3.2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 4、制度要求

4.1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4.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4.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4.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4.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4.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4.9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4.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4.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4.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4.13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

4.14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15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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