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手册XCJ-f01-01~30第A版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禁止非工作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翻阅实验室任何资料。
实验室各类测试数据、病人资料、记录和文件等均按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办法,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实验室的电、水、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
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关好水电、空调、电脑、仪器、火种、门窗等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 电炉、煤气炉使用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实验室内配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
置。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动。 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做好安全防盗措施。
作好消毒隔离工作,注意自身防护,防止传染病发生。
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包括外协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在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实习和进修人员必须在带教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有人监护。
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科主任。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科主任、保卫等有关部门和医院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对于一贯遵纪守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文明操作实验中有显著成绩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排除险情,转危为安者;发生事故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救生命和国家财产等情况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手册XCJ-f01-01~30第A版
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 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二、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作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四、 无菌物品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 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消毒剂浸泡或灭菌)。 六、 检验报告单消毒后发放(电脑打印的除外)。 七、 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八、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常规消毒,有记录。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九、 各种卫生学监测达到要求。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烈性传染病实验室人员防护制度
A.
工作人员进入诊室操作要进行三级防护,N95口罩,着装整齐,严格双层橡胶手套,戴防护镜。非隔离区实行二级防护。 B. 检验人员不直接进入病区采样,必须是按隔离区个人防护要求执行。 C. 工作后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后用0.5%碘伏察拭,离开实验室时应脱去装备,进入休息室时
应脱去工作衣。 D.
禁止任何食品饮料进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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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
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被危害性生物及物品所侵害,保证危害性物品不外泄,对实验室工作环境进行评估,以鉴定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保证生物安全。
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因我检验科只进行空气菌落数检测,评估仅有一般危险性,能引起实验室感染的机会比较少,一般微生物实验室采用一般技术就能控制感染,或者存在对其有效免疫方法的菌种。评估我检验科为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 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 .吸烟
(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2)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3)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2 .食物、饮料及其它
(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3 .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3)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1)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2)采血员和其他需要接触病员的工作人员,在接触病员时需穿实验服或工作服。 (3)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4)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6 .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所以最好穿皮革或其它防渗漏的合成材料的鞋。 7 .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切片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8 .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7)的规定。 9 .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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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11 .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专用锐器盒内,在完全装满之前或48小时之内更换。 12 .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3 .工作环境
(1) “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 “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制定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常规消毒和清洁制度和对严重污染的紧急处理措施办法。
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2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实验室主任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3)外衣: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和围裙)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4)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5)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6)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7)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8)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 (9)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10)实验室内应安装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撒灭蟑螂、老鼠的药物。
(11)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12)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4 .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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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2)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用刀切开分离。 (3)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4)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5)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6)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器具 15 .离心机
(1)气溶胶: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2)操作: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3)传染性物品: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4)为防止气溶胶飞溢,应在离心停止30分钟后打开离心物。 (5)清洗: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清洗离心机。
(6)平衡: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检验科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
(1)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2)火源隐患
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电灯开关、电动机、摩擦和静电)。 存放易燃气体的场所,应安装防爆灯具和开关,使用专门防爆设计的电器设备。 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安全使用酒精灯,不能在燃烧状态下添加酒精,酒精量不能超过总容量的2/3。
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 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加热易燃易爆液体(燃点低于94℃)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有机溶剂,在大量使用有机溶剂时,室内禁止使用明火。存放乙醚的温度不得超过25℃,禁止在冰箱中放乙醚。
工作结束随手关闭水源、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检查水、电、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严禁私用电炉。走廊、楼梯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使用蚊香时要远离衣服、被褥或其他易燃品。 2.灭火
实验室应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并协助全体人员从失火现场及其附近撤离的相应消防设备。 (1)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