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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医疗、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
院长
(全面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 分管院长
(具体分管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
医疗废物长效管理领导小组 (具体组织实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 ↓ ↓ ↓ 总务科 感染管理科 护理部、门诊部 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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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废物暂存及中转管理) (负责业务培训、指导、督查) (负责产生地废物管理) (负责阻止医疗废物的院外流失等)
医疗废物中转站 全院医疗废物产生地
(负责收集、称重、交接、中转、消毒)(负责分类收集、日常消毒、内部转移、终未消毒)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
(负责分类收集、交接登记、日常消毒、转移交接、终未消毒)
济宁市远东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负责清运、交接、转移联单登记)
二、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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