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山西洪洞移民情况

明朝山西洪洞移民情况

仅史书有确切记载的洪洞迁移活动达18 次之多,其中洪武年间迁民10次。洪武六年与九年曾两次“迁山西及真定民屯风阳”。洪武二十—年,往河南彰德和太康迁民;二十二年和二十五年先后往河南迁民两次,总计3次。洪武二十—年,往山东临清、二十二年往山东东昌、先后两次迁民;二十二年,还从沁州往山东迁去自愿应募屯田者;二十五年又往山东迁民,往山东迁民共4次。往京师地区迁民共5次,洪武二十一年,迁往真定,二十二年迁往大名和广平、二十二年又迁往北平、二十五年迁往河北、三十五年迁往北平。洪武二十五年往大同等地,二十八年往塞北(即山西雁北、内蒙古、陕西等长城以北地区)迁民。永乐年间8次迁民全是往京畿地区(即河北、北京、天津等地)迁民的。

杨安样先生曾对大槐树迁民史实做了整理:根据《明太祖实录》、《明史·食货志》、《李善长传》、民国新纂《云南通志》等文献载,明初迁民,主要从内蒙古、苏松嘉湖杭五郡、山西以及其它零星地区迁出。洪洞迁民共十七项,占明初迁民记载六十六项的百分之二十六。现将洪洞古大槐树处迁民十七项分述如下:1.《明太祖实录》卷110载:“洪武九年十

一月徒山西及真定民无产者于风阳屯田”。

2.《明太祖实录》卷131载:“洪武十三年五月,山西民为军者二万四千余户,悉还为民”。

3.《明大祖实录》卷193裁:“洪武二十—年八月户部郎中刘九皋言:今河北诸处,自兵后田多荒芜居民显少??上访户部侍郎杨靖曰:?‘山西民众,宜如其言。于是迁山西泽潞二州民之无田者,往新德(豫)、真定(冀)、临清(鲁)、归德(豫)、太康(豫)等处间旷之地,今自便置屯耕种,免其赋役三年,仍给钞二十锭以备农具。”

4.《明大祖实录》卷197载:洪武二十九年九月后军督朱荣奏:山西贫民徒居大名、广平、东昌三府者,凡给田二万六千七十二顷;

5.胡广《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上以河南彰德、卫平、归德,山东临清东昌诸处土宜桑枣,民少而贵地利,山西民众地狭故多贫,乃命后军督府柬事事李恪等渝其民愿徒者,验丁佃田,其冒名多占者,罪之。复令工部榜渝”。

6.洪武二十五年八月给山西民兵十万人,钞各三十锭,令

量牛屯田。

7.《明太祖实录》卷223载;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宋国公冯胜等籍民兵还。先是上遗胜等往太原、平阳选民丁立都伍,置卫屯田,至是还以所籍之数报之??计平阳选民丁九卫、太原、辽、沁、汾选丁七卫,??每卫五千六百人。

8.《明太祖实录》卷223载: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后军都督府柬事李恪、徐礼还京。先是命恰等往谕山西民愿徒居彰德者听。至是还报,彰德、卫辉、广平、大名、东昌、开封、怀庆七府徒居者凡五百九十八户。计今年收谷粟麦三百余万石,棉花千—百八十万三千余斤,见种麦苗万三千一百八十余顷。上甚喜曰:“如此十年吾民之贫者少矣”。

9.《明大祖实录》卷236载:洪武二十八年正月,甲寅谴使救晋王桐,发山西都指挥使司属卫马步官军二万六千六百人往塞北筑城屯田。

10.《明太宗实录》卷21载:“永乐元年八月定罪囚于北京为民种田例。先是刑部尚书郑赐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瑛等上言??北平、永平、遵化等处境地肥沃,人民稀少,凡徙危罪除??其余有犯俱免,免杖编成里甲,并妻子发北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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