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

德城工发[2012]2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全区工会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镇街(委、局、公司)工会,各工会联合会,各基层工会: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心两城”发展战略,握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创建这一总抓手,扎实推进“两个普遍”,不断深化“助推区域经济文化高地建设三项活动”,工会各项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全区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区总工会决定,对在2011年度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先进集体:(1)工会工作先进单位;(2)先进基层工会;(3)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

2、先进个人:(1)优秀工会工作者;(2)先进工会女职工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

(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按照区总工会今年部署的工作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各工会工作委员会和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由区总工会按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选。 (二)、先进基层工会

1、工会组织健全完善。达到“八有”、挂“两牌”、建“三档”标准。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健全并分工明确,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并享受同级副职待遇;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

2、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运作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得到全面落实;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处结率100%,无集体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随效益增长;深入开展“建高地、创和谐、做贡献”活动,推动单位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发挥工会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重大事项

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或决定,实行会前预审和会后备案。厂务公开内容全面、及时。

4、职工保障效果显著。深入开展“建高地、抓维权、促发展”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安全制度,完善劳动安全设施,发放劳保用品。年内无重大劳动卫生、安

全生产事故发生。困难职工档案、制度健全。积极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等救助帮扶活动。

5、经济文化权益得以保障。积极开展“建高地、亮绝活、争先锋”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等群众性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力,促进了单位发展;职工精神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6、工会经费按时足额上缴。

(三)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

工会女职工组织健全完善,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有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女职工参与岗位建功、素质提升等活动,并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先进个人: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

2、服务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动员职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技术革新等活动,为推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 了较大贡献。

3、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参与企事业行政有关职工利益重大事项的研究,多渠道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监督、推动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4、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在稳定职工队伍、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注意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关心职工生产、生活,尽心尽力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得到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先进工会女职工工作者

热爱工会女职工工作,丰富女职工文化生活,提高女职工素质,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好事,受到女职工拥护和信赖的先进女工干部。 三、评选名额及评选要求

1、各级工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这次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把会员群众拥护、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推荐出来,使评选活动真正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

2、本次评选表彰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名额不限,由区总工会确定;先进基层工会23个,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10个;优秀工会工作者30名,先进女职工工作者1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

3、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以镇街、委局和行业工会为单位推荐上报,将推荐表一式两份,主要事迹材料要求1000字左右,于2月10日前报区总工会组织部,由区总工会进行综合评审。

附: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1年度先进基层工会推荐表

3、2011年度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4、2011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5、2011年度先进工会女职工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1: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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