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清楚。
4、经上级或本单位领导批准的专项费用,应将批准的文件作为报销单的附件。
二、原始单据及报销单的审核
1、报销单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是否符合审批权限;有无超计划、铺张浪费、违反财经纪律等现象。
2、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单据应予以退回更正。 3、对于一切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单据,应不予以办理;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伪造涂改等违法乱纪行为,应扣留凭证,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三、记账凭证的填制及审核
1、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填制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的填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会计分录。
(2)、以简明扼要的语言写明经济业务的内容。
(3)、对于货币资金之间的的收付款业务(如现金存入银行或从银行提取现金)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制收款凭证,避免重复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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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一张或多张原始单据填制。 (5)、记账凭证的日期、会计科目的名称、方向、金额及附件张数均按会计制度规定正确填写。
3、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必要的原始凭证。
4、审核记账凭证应填的项目是否齐全,有关人员是否都已签名盖章。
四、登记账簿的要求
1、在账薄启用时,应写明单位名称和账薄名称,并在“启用表”中写明启用日期,为了便于查阅,在总账和明细账的首页,应附全部账户的名称和页码目录。
2、登记账薄时,应将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登记入账薄内。
3、各种账薄必须按规定的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4、账薄应作到记录完整、数字正确、摘要清楚、字迹清洁。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的正确方法更正。
5、会计账簿必须按规定结账,并逐项进行核对,做到帐证、帐帐、帐表相符。
五、现金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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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存取过程中,严禁有关当事人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私自挪用库存现金、公款私存和其他违规行为。
六、现金日记账和库存现金每日核对无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有差错时按实际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认后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审签。
七、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现金出纳人员自查外,财务部负责人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部门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出纳人员应主动配合,若发现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报批处理,严禁出纳人员白条抵库。
八、会计报表内容必须完整。报表必须按照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统一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进行编制;会计报表数字应准确、真实、不得以估计数代替实际数,更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报表数字;报送必须及时,不得提前或延误。
九、会计人职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按《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按规定进行监交。
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有关规定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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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我局严格实行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政策,由局长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批,如果局长因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审批职能时,应明确授权其他单位领导代行审批职能,授权范围为:原则上不予审批报销业务,借款额度控制在3,000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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