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K3190-A6使用说明书
一. 键功能:
【开/关】: 开关键, 在称重状态长按关机,断电状态长按开机 【累清】: 累清键, 在标定状态下它是退出功能
【功能】: kg/lb转换键, 在标定状态下它是闪烁位左移功能 【累加】: 累加键, 在标定状态下它是闪烁位右移功能
【去皮】: 去皮键, 在标定状态下它是切换参数或光标闪烁位数字加一功能 【置零】: 置零键, 在标定状态下它是确认功能 二. 开/关机:
1. 按住开关【开/关】键约3秒,仪表开机进行笔划自检,初始化完成后自动进入称重状
态。(开机预热时间为15-30分钟)内置蓄电池首次使用时,务必先充足电后再使用。 2. 开机时,如果秤台重量偏离零点,但仍在开机置零范围(满量程的±10%)以内,
仪表将自动置零, 零位指示符亮。若在置零范围以外,则须调整秤体的零位或重新标定、设置。
3. 称重状态下,按住【开/关】键约3秒,仪表关机。 三. 置零操作:
仪表毛重数据处于手动置零范围(满量程的±2%)内时,按【置零】键,可使仪表显示置零。注:有皮重时不能置零。 四.去皮操作:
在仪表毛重数据为正且稳定时,按【去皮】键可实现去皮操作,去皮指示符亮。 若仪表在零位且已有皮重时,按【去皮】键则退出净重显示状态,皮重清零,去皮指示符熄灭。
注:最大去皮为99999(不考虑小数点)。 五.累加、累显和清除累加操作:
步骤 1 操作 加载被称量物,待重量稳定标志出现, 按【累加】键,“累计”指示符亮 显示 [******] 注释 显示累加重量和(约2秒), “累计”指示符亮,累加和最大为999999(不含小数点); 显示累加次数(约2秒),表示当前为第几次累加;最大累加次数为99 返回称重显示,“累计”指示符熄灭,累加操作完成 使仪表回零或去皮(注:显示数据以两位小数为例) 显示累加重量和(约2秒),“累计”指示符亮 显示累加次数(约2秒) [t **] 返回称重状态,“累计”指示符熄灭 2 准备再次累加 [******] [ 0.00] 3 加载被称量物,待重量稳定标志出现后,再次累加 [******] [t **]
[******] 4 仪表回零 [ 0.00] 返回称重显示,“累计”指示符熄灭 使仪表回零(注:显示数据以两位小数为例) 显示累加重量和(约2秒),“累计”指示符亮 显示累加次数(约2秒) 返回称重显示,“累计”指示符熄灭 表示清除累加重量和次数。 5 按【累加】键 (注:累显功能) [******] [t **] [******] 6 按【累清】键 [C-Add] 六.公斤和磅切换:
在称重状态下,按下【功能】键,可以在公斤和磅状态进行切换。(注:切换状态后,累计值自动清零) 七.节电模式:
在称重状态下,重量稳定不变3分钟就会进入节电状态,仪表会显示[ - ]从左到右移动。 按任意键或改变重量,都可退出节电状态。 八.内置蓄电池充电
接通交流电源,无论是否开机,仪表就开始对蓄电池充电。(关机充电速度较快) 充电时间约为24~28小时。充满后蓄电池约可以使用36小时(典型值)。 九.欠压报警与关断:
当仪表的内置蓄电池的电压低于3.3V左右时,仪表每隔半分钟会显示[bAttLo]表示电池欠压,并有蜂鸣音提示。 用户应立即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如继续使用,3分钟后,仪表会自动关机以保护电池。 十.信息提示 信息显示 [Err 03] 信息含义 重量数据超载 处理方式 1.如果仪表属未标定仪表,重新标定 2.减少称台上加载的物品,使仪表在正常量程内工作 3.重新设定仪表满量程 1.请检查仪表与传感器连线 2.返回厂家维修 1.请确认实际加载重量及输入的加载重量是否正确。 2.调大分度值后重新标定。 请稍等,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如果在lb状态,请切换回kg显示状态 2.增加称台上的加载物品 [Err 05]或开机笔划自检停止 [Err 11] 仪表没接传感器 仪表A/D部分坏 仪表传感器坏 标定加载错误 仪表内部进行运算 显示重量负溢出 [ ---- ] [ ---- ]
十一. .维护保养及注意事项: 1) 为保证仪表清晰和使用寿命,本仪表不宜放在阳光直射下使用,放置地点应较平整。 2) 不宜放在粉尘及振动严重的地方使用,避免在潮湿的环境中使用。
3) 传感器和仪表须可靠连接,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远离强电场、强磁场,传感器和仪表应
远离强腐蚀性物体,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4) 严禁使用强溶剂(如:苯、硝基类油)清洗机壳。不得将液体或其他导电颗粒注入仪表内,以防仪表损坏和触电。
5) 在插拔仪表与外部设备联接线前,必须先切断仪表及相应设备电源!
6) 仪表对外接口须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中所标注的方法使用,不得擅自更改联接。本表在使用过
程中若出现故障,应立即拔下插头,送专业厂维修。一般非衡器专业生产厂家不要自行修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坏。
7) 公司忠告客户:使用本公司仪表前应对仪表进行检测验收。本公司仅对仪表自身质量负责,
最高赔偿额在故障仪表自身价值2倍以内,对仪表所处的系统问题不承担责任。 8) 仪表内置的蓄电池属易耗品,不属三包范围。
▲ !为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务必先充足电后使用。若仪表需长时间不使用存放,必须每隔2
个月充电一次,每次充电24~28小时。(最好将电池取出) 注意:本说明书中所说的充电时间均为用本机充电。
▲ !在搬运或安装时务必小心轻放,避免强烈振动、冲击或撞击,防止蓄电池内部电极短路,损坏蓄电池。
9)本仪表自销售之日起一年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非人为故障属保修范围,请用户将产品及保修卡(编号相符),一同寄往特约维修点或供应商。生产厂对仪表实行终身维修。 本仪表不允许随意打开,否则不予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