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法务部工作总结

2016年度法务部工作总结

2016年,法务部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的原则,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本部门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

2016年实现了合同管理的全覆盖,截止到2016年12月20日,通过合同审批、流程及其他方式由法务部拟订、审核、修改的各类合同、协议数量达300余份。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主体适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因此在签订合同中,不应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分公司、个人等单位和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审查合同相对人是否具备资质,以免导致合同无效或在履行中产生纠纷。

2、合同文字不严谨,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能靠明晰的合同文字。就合同审核情况来看,一些合同意思表述不清楚、不准确或容易产生歧义,此类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极易产生争议或难以履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3、合同条款不完整,有缺陷、漏洞。一些合同签订后会出现补充协议、签证等情形,从而对原合同做了实质的变更,也使合同签订失去原有意义,大大降低了原合同的对双方的约束力。

4、合同条款不公平、存在风险。在合同审核中发现一些合同版本为对方提供,造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大都仅从对方利益出发,未充分考虑我方的利益。因此类合同不存在违法,仅存在违约或损失等风险,法务也仅能对相关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建议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时,根据签订合同过程中自身所处的谈判地位加强对合同违约风险的评估工作,尽量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5、部分业务部门应当签订合同而未签订合同。

2016年虽未发生因合同签订、履行等原因导致的法律纠纷,但依然存在应当签订合同而未按规定签订的情况。法务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督导及检查力度,防范因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杜绝合同纠纷。

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防范经营行为法律风险

法务部积极为公司重大项目、决定及经营行为提供法律支持,确保公司重大项目依法推进。如针对部分部门及供应商的违法行为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参与废品、工程的招投标、谈判,处理各类涉及公司的行政处罚,拟订、修改、审核公司对外发送的各类文件、工作联系函、公告等,拟订公司设立、变更相关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等文书等等。

为人资、品牌、采购、财务、营销、品控、驻马店平平、卫来食品等部门及分公司就劳动、合同、包装、工伤、消费者投诉等风险多次提供书面及口头法律咨询意见并有效的预防了纠纷的发生。

三、参与处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全年,法务部经办及参与处理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超过20余起,案件类型涉及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赔偿纠纷、名誉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外观专利权纠纷等各类纠纷。以上案件通过调解、法院审理、仲裁、协商等方式均得到妥善处理,较好的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挽回或降低了损失。

上述案件提醒我们,应提高公司经营风险意识,并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予以重视:1、重视合同的签订、履行并防范相关风险,预防或减少损失;2、公司应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减少交通事故类工伤事故的发生;3、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规范和完善关于用工的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尽量避免用工风险;4、随着网络营销的发展,国家出台了很多新的规范电商运营的法律、法规,公司电商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强化守法意识,防范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四、做好公司制度建设,完善公司经营管理

法务部制定了风险防控的规章制度,规范了相关工作流程,有效的为公司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法务部还参与各中心规章制度的制订,为各中心规章制度制订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以保证各中心制订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可行。

五、审核、修改产品包装版面、标示,全面管理公司知识产权

通过对产品包装的商标、营养声称、广告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了产品包装版面的设计、修改,有效的避免了因产品包装标示违法而受到投诉及处罚。对公司的商标权、外观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著作权的申请、登记、注册、保管、纠纷处理等实行全面管理,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保障。

六、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和品牌价值的日益凸显,我公司的产品及商标等开始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为此,法务部配合销售部门采取有效行动,一举端掉了制假售假窝点,斩断了犯罪分子制假售价的利益链,较好的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司利益。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及处理各类突发涉法事务

法务部单独及配合其他部门及时、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及各类突发的涉法事务。

八、2016年法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结合在法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发现在法务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管理人员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高,有的虽有法律防范意识,但鉴于风险防范程序繁琐,不愿予以完善。2、部分管理人员保留证据意识不强,如已发函但却因未保留快递底单,无从查询是否送达。3、部分管理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缺乏,对合同条款的专业性术语不能正确理解。4、法务未对子公司的合同签订的真实情况及履约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制约法务对合同管理。5、部分单位的用工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6、缺乏沟通、沟通不畅、沟通能力不强,影响正常工作开展。7、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急躁,缺乏统筹考虑。

九、工作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拓展业务范围,完善法务管理。因公司快速发展,法务工作不能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矛盾日益凸显。针对这个问题,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增加自身法律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拓展知识面,以尽快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2、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经过不断的要求,目前公司各部门均已认识到了合同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但依然存在部分部门合同管理不严,签订合同走过场、流于形式等诸多问题。针对此类问题,今后急需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严要求,堵死合同管理的漏洞。

3、对公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涉法事务及时给予专业的法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各类涉法事务的处理,加强公司风险防控的能力,避免各种生产经营风险。

5、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通过不断学习,尽快提高自身能力,适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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