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农产品营销策略研究

特色农产品营销策略研究

摘 要:特色农产品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行业的产品,并且具有明显的地域标识、明确的品质属性、一定的人文历史、社会认知度和较强的发展潜力的产品。随着电子商务信息科学的发展,有效带动了农产品营销方式的改变,尤其对于具有典型地域特征的农产品营销途径及其策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有力地促进了特色农产品的推广与异地传输。当前以电子商务为中心的网络销售模式,一方面要认识特色农产品的营销主体的特征,另一方面要有效促进网络营销的发展。

关键词: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主体

随着电子商务信息科学的发展,特色农产品的属性特征信息受到广泛的关注,已由以往的小区域、小范围的信息模式推广到大区域、大范围的模式。特色农产品的信息属性通过网络营销方式,产品信息被消费者熟悉。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已受到国家范围内的重视,如对于具有明显区域范围、独特品质特征、拥有一定的人文历史等信息特征的特色农产品,将被纳入《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作为今后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业发展和品牌培育提升的重要依据。电子商务作为当前乃至今后营销模式的一种重要网络手段,随着信息化的日益成熟,对于具有典型地域特征的特色农产品营销途径及其策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特色农产品的营销策略一方面要明确营销主体的特征,另一方面要掌握特色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发展进程及其特点。

一、特色农产品作为营销主体的特征

特色农产品作为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依据其营销主体形式初步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 特色农产品销售专柜

特色农产品专柜主要包括农产品进入贸易市场、综合商场、餐饮酒楼、超市等企业设置的专一区域,集中展现不同特色农产品专供区域。特色农产品专柜作为”农改超”模式的发展产物,是农产品商品化后的一个跨越式的发展产物,功能实践的对象是农产品的最终消费者。从小城镇到县、地级城市,以致到省会城市,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消费者数目庞大而且集中,特色农产品专柜的地位就极其重要。

第二 特色农产品的加工企业

在特色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消费各个流通过程中,加工企业不仅是特色农产品的初级购买方,同时又是特色农产品的加工销售方。目前,我国特色农产品以初级产品的流通为主要物流形式,尤其是果蔬农产品。目前在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作为农产品的主要采购商之一,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主要目的是为初级农产品保值增值,不仅包括产品包装、运输、储存等提供增值服务的各类企业,同时也包括初级的加工制造企业。因此,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中充当愈来愈重要的角色; 第三 特色农产品经营户和生产基地

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基地主要是指依托地方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

基地,主要体现在区域性上,是农业资源优化模式的突出代表,这种优化模式对主导产业形成农业区域化布局起着支撑作用。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依据特色农产品的需求,经营户既充当采购方,同时本身又充当农产品的销售方,这一身份信息为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挖掘客户提供了有利条件。在这样一个背景环境下,经营户自身亦成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最主要交易主体。 第四 特色农产品经销代理

特色农产品经销代理主要包括政府组织、经理人和商贩作为交易主体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特色农产品具有很高的地域特殊性,地方政府组织不仅是区域特色产品的管理者,同时也是特色农产品权益的代表者,在整个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起到统领全局的角色,并且能够针对不同特色农产品的需求对象,实施产品交易。特色农产品经理人为一个新的职业群体,主要连接特色农产品的商品生产与销售,在农产品营销过程中起到中介服务的角色。农产品商贩是农产品销售的传统主体,他们大多从批发市场购买大众化的农产品种类,通过零售方式售卖给最终消费者,是零售经营、投资金额很小的个体经营者。 第五 特色农产品的批发市场

当前,我国各地均初步建立了以批发市场为中心、集贸市场和零售网点为基础的特色农产品销售体系。这些市场销售体系对实现电子商务市场体系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信息,网上虚拟市场的信息依赖于各地方的实体市场销售体系的信息。农村集贸市场主要是广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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