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非侵袭性胸腺瘤等外科9个病种县级
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卫办医政发[2012]154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2.12.27 【实施日期】2012.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非侵袭性胸腺瘤等外科9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2〕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有关工作安排,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总结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县医院医疗实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非侵袭性胸腺瘤、食管平滑肌瘤、食管裂孔疝、肺良性肿瘤、自发性气胸、肋骨骨折合并血气胸、肾癌、睾丸鞘膜积液、精索静脉曲张等县级医院9个常见外科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我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县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本通知下发的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亦可参 1 / 6
照我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2年版)实施。请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经
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外科9个病种县级医院2012年版临床路径。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陈海勇、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413、68792840 邮 箱:mohyzsylc@163.com
附 件:非侵袭性胸腺瘤等外科9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
非侵袭性胸腺瘤临床路径
(县级医院2012年版)
一、非侵袭性胸腺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非侵袭性胸腺瘤(ICD-10:D15.001+M8580/0)。 行胸腺瘤切除术(ICD-9-CM-3:07.81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胸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 2 / 6
2.经体检CT或者X线检查发现有前上纵膈占位性病变。
3.鉴别诊断:生殖细胞肿瘤、淋巴瘤、胸骨后甲状腺肿、侵袭性胸腺瘤等。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胸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手术治疗:胸腺瘤切除术。适用于诊断明确的非侵袭性胸腺瘤。 (四)标准住院日≤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 ICD-10: D15.001+M8580/0非侵袭性胸腺瘤疾病编码。 2.有适应证,无手术禁忌证。
3.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3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输血前检查、血型; (3)X线胸片、胸部增强CT、心电图。
2.根据患者病情选择:肺功能、葡萄糖测定、超声心动图、Holter、淋巴细胞亚群分析等细胞免疫功能检查、相关肿瘤标志物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可考虑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1)推荐使用头孢唑林钠静脉注射: 3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