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重点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注:根据2012年-2019年试题真题总结,结合自考教材,亦可用作学士学位的复习资料。

题型:单项选择题25*1’+多项选择题5*2’+名词解释题5*现3分,即名词解释3’++简答题4*6’+论述题1*12’

1. 楔形文字法: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与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201310 3” 由苏美尔人发明,楔形文字是公元前2700年前后一种古老文字。

2. 《乌尔纳姆法典》:2016103” /201201 3” 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公元前3000年代末期,乌尔国家统一了两河南部地,第三朝国王乌尔纳姆为为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内部矛盾所创制,开创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法典化时代。 3. 《汉穆拉比法典》:201604 3” /201301 3”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吸取两河流域原有楔形文字法的精华制定的法典,是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典。分为序言(以神的名义阐明了法典的立法思想和立法目的)、正文(保证法院公正审判的规定)、结语三(告诫后人)三个部分。法典的基本内容: ? 君主专制制度

? 等级制度:将全体居民分为自由民(阿维鲁:直译为“丈夫”,享有充分权利的自由民,适用同态复仇的人身伤害;穆什凯努:直译为“小人”或“顺从者”:不享有充分权利的自由民,人身伤害以赔偿银子来解决)和奴隶两大类

? 财产法:巴比伦实行土地公有制。存在王室土地和公社占有土地两种形式。 ? 契约制度:重要契约的签订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借贷和财产租赁最为流行。借贷契约的标的主要是钱款和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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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婚姻关系实行的是具有买卖性质的契约婚姻。无契约,无婚姻;子女在家庭中没有独立地位;男子才享有充分的继承权。

? 犯罪与刑罚制度:危害法院公正裁判罪(第1条诬告处罚);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规定最多,处罚最严厉);侵犯家庭罪。

? 法院组织与诉讼制度:诉讼完全由私人提起;确认的可采信的证据包括:证人的证言;证物;宣誓;神明裁判。

4. 古印度法:201301 3” 是印度奴隶制时期法律制度的总称,内容包括婆罗门教法、早期佛教法及国王政府颁布的敕令。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婆罗门法的渊源有:

? 吠陀:(原意“知识”),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是印度最早的传世文献,其中《梨俱吠陀》最古老。 ? 法经:

? 法典:最为著名的是《摩奴法典》,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国王的敕令:阿育王在诏令中要求人们遵循佛法,并设立了“正法官”监督。刻在岩碑上的诏令被成为“岩石法”、“石柱法”。

佛教法的中心是“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 5. 古印度法的基本制度

种姓制度:201510 3”/ 201201 3” 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印度法的核心内容。与种族、姓氏有密切关系的社会集团,各集团严格实现族内婚,职业世袭。再生人:201210 3” 根据古印度法的种姓制度,婆罗门(梵天口中生出,最洁净)、刹帝利(梵天双臂生出,最有力量,掌握军权)、吠舍(梵天腿中生出,最勤奋,职责为不断增值财富)三个种姓可因入教而获得宗教上的再生。首陀罗(生于梵天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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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非再生人。

所有权:凡占有土地者皆得向国王政府缴纳赋税;私人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债法:契约关系较为简单;已经注意到契约的法律效果;对高等种姓的债权给予特别保护(婆罗门月息:2%;刹帝利:3%;吠舍:4%;首陀罗:5%。)。 婚姻家庭法:201504 6”

? 婚姻被认为是神意的结合。梵式、天神式、仙人式、生主式:适用婆罗门,不附加条件也不要彩礼。阿修罗式:买卖婚,适合吠舍和首陀罗;乾达婆式:合意婚;罗莎式:抢婚,适用刹帝利;毕舍遮式:强奸,为神禁止。

? 严格维护种姓内婚制(顺婚:高等种姓男子+低等种姓女子;逆婚:低等种姓男子+高等种姓女子);

? 高等种姓一夫多妻,而低等种姓则一夫一妻。

继承法:实行长子优先原则(诸子依赖长兄生活);与种姓制直接挂钩。 刑法:受宗教观念影响强烈;不同种姓同罪异罚。

诉讼制度:缺乏统一而固定的法院组织;借助神的力量进行裁判。 6. 古印度法的基本特点: ? 与宗教密不可分 ? 严格维护种姓制度

? 是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的混合体 7. 古印度法的历史地位

? 在印度法制中占有重要地位

? 对周边国家的法律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8. 古希腊法:是欧洲最早产生的法律文明。萌芽:公元前15世纪,迈锡尼文明的兴起,考古发现了刻在泥板上的“迈锡尼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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