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步接收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不合格品的让步放行,在不影响客户最终需求的前提下,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和及时交付。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大华塑胶所有的采购原/辅材料、生产半成品和成品。 3. 职责
3.1采购组:负责提出采购原/辅材料的让步接收申请。 3.2生产部门:
3.2.1负责提出工序间半成品、成品的让步接收申请; 3.2.2参与让步接收现场评审,并提出确切意见; 3.3质量部门:
3.3.1负责组织让步接收的现场评审;
3.3.2参与让步接收现场评审,并提出确切意见;
3.3.3对于严重质量问题,质量部门有权不受理让步接收申请; 3.4技术部门:参与让步接收现场评审,并提出确切意见; 3.5主管副总:审批权限内的特采申请。 4. 流程
让步接收流程图如下图:
流程图 让步申请 责任部门 采购、生产部 初审 NO 相关文件 让步申请单 让步申请单 让步申请单 让步申请单 让步申请单 质保部/主管副总 相关部门 YES 现场评审 批准 NO YES 执行 主管副总 生产部 生产部/质保部 NO 使用追踪 质保部 YES 记录归档 结束 不合格品控程序
4.1让步接收原则:
4.1.1产品异常属于轻微问题,不影响最终产品的功能,不引起客户的书面抱怨; 4.1.2有一定措施使产品最终能达到合格标准;
4.1.3我公司厂内生产的产品,产品异常对最终产品功能有较轻微的影响,但是修复
难度较大;
4.1.4生产急需且目前尚无替代品。
4.1.5对让步接收原/辅材料,供应商同意承担因让步而带来的直接费用和让步使用
后可能带来的质量问题而受到客户抱怨的费用。
4.2让步接收申请:
4.2.1当产品出现不合格且符合4.1让步接收原则时,根据不同类别,由申请部门先
提出让步接收申请。外协外购件的让步接收申请由采购组提出,厂内生产部件的让步接收由生产部门提出;
4.2.2申请部门填写《让步接收申请单》,填写完整、清楚后提交到质量部门负责人。 4.3评审、批准:
4.3.1质量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申请部门的让步接收申请后,根据申请原因做初步判断:
a.对于不符合4.1让步接收原则的,质量部门有权退回让步接收申请,不予受理;申请部门的申请被质量部门退回后,可直接向上一级领导提出申请,由上一级领导确定是否接收申请。上一级领导同意接受申请的在《让步接收申请单》上签字批示后转至质量部门组织让步接收的现场评审,上一级领导不同意接受申请的,异常产品不做让步接收处理。
b.对于符合4.1让步接收原则的,进入4.3.2由质量部组织让步接收的现场评审。 4.3.2质量部门组织让步接收的现场评审:
a.让步接收的现场评审必须要求技术部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及采购组相关负责人同时参加;
b.参与现场评审的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给出确切的意见,并填写在《让步接收申请单》的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c.质量部门负责人负责将现场评审后的《让步接收申请单》提交至主管副总,由副总最后审批。
4.4让步接收的执行:
4.4.1如果让步接收最后未被批准,则不被执行;
4.4.2如果让步接收被批准,质量部负责按让步接收标准接收异常产品,追踪异常产
品的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4.3生产部门负责让步接收产品的使用,并记录好使用的相关情况,当出现未被
预知的问题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4.4.4采购组负责根据让步接收的约定,落实供应商相应的责任执行。 4.5长期让步接收后的调整
4.5.1供应商供货的如有以下情况,需考虑要求供应商进行针对性整改或更换供应商: a.相似产品的同一类异常连续2次让步接收,或一季度内非连续性达3次让步接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