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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 质 量 监 督 交 底 要 点
质量监督登记编号:
监督部名称:监督 部 质量监督工程师: 水暖监督工程师: 电气监督工程师: 监督部长审核签字:
质量监督开始时间: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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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交底项目名称 监督工作的依据、方法和内容 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要求 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的几点提示 深度大于4米的基坑、基槽工程 桩基工程 钢筋混凝土工程 填充墙砌体工程 钢结构工程 住宅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 幕墙工程 屋面工程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通风空调工程 电气安装工程 水、电分部(公建、住宅工程)的补充要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被交底人签字 总承包单位 桩基承包单位 交底人签字 交底时间 是否交底 √ √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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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的依据、方法和内容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核查受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构配件及商品砼生产单位的资质,检查人员资格以及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监督采取地基、基础、主体、竣工四次过程验收的监督,日常采取抽检、巡检相结合的监督方法。
2. 工程施工中监督人员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其重点是地基工程、基 础工程、验槽、主体结构工程,和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并利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3. 地基、基础、主体分部验收时,由建设(监理)单位提前5日通知监督站备查。
4.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名称、地点、时间、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监督站将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进行监督。地基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及监督站。
5. 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抽查,对违反法律、法规、验收规范、文件的规定和强制性条文的行为依据规定进行处罚。
执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一)、手册的精髓是“过程控制、责任到人”。其目的是:要求建设、监理、工程承包商加强内部工序控制,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制度,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二)、执行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的必要条件
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重视,在施工管理人员当中树立起质量意识。
2. 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学习手册,不明白的要继续组织探讨学习,或向监督工程师咨询,直到会填写、会执行为止。要将手册的执行当成每日必查项目,将其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3. 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并纳入到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中。 4. 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检查手册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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