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模板工程计算规则

第二十章 模板工程

说明

本章分为现浇构件模板、现场预制构件模板、加工厂预制构件和模板和构筑物工程模板四个部分,使用时应分别套用。为便于施工企业快速报价,在附录中列出了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含量表,供使用单位参考。按设计图纸计算模板接触面积或使用砼含模量折算模板面积,两种方法仅能使用其中一种,相互不得混用。使用含模量者,竣工结算时模板面积不得调整。构筑物工程上的滑升模板是以立方米砼为单位的模板系综合考虑。倒锥形水塔水箱提升以“座”为单位。 1、 1、 现浇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编制组合钢模板配钢支撑、复合木模板配钢支撑,

使用时,任选一种套用。

2、 2、 预制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

钢模板、长线台钢拉模、加工厂预制构件配混凝土地模、现场预制构件砖胎模、长线台配混凝土地胎模编制,使用其他模板时,不予换算。

3、 3、 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

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现浇构件不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模板包括装箱。

4、 4、 现落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以净高(底层无地下室者高需另加室内

外高差)在3.6m以内为准,净高超过3.6m的构件其钢支撑、零星卡具及模板人工分别乘以下系数。但其脚手架费用另按脚手架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增加内容 5m以内 独立柱、梁、板钢支撑及零星卡具 框架柱(墙)、梁、板钢支撑及零星卡具 模板人工(不分框架和独立柱梁板) 1.05 1.15 1.30 1.40 1.07 1.15 1.40 1.60 1.10 8m以内 1.30 层高在 12m以内 1.50 12m以上 2.00 注:轴线未形成封闭框架的柱、梁、板称独立柱、梁、板。 5、 5、 支模高度净高是指

①柱: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②梁: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③板: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④墙:整板基础板顶面(或反梁顶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6、 6、 设计丄、L、+形柱,其单面每边宽在1000mm内按丄、L、+形柱相应子目执行,

每根柱两边之和超过2000mm,则该柱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丄、L、+形柱边的确定: 7、 7、 模板项目中,仅列出周转木材而无钢支撑的项目,其支撑量已含在周转木材中,模

板与支撑按7∶3拆分。

8、 8、 模板材料已包含砂浆垫块与钢筋绑扎用的22#镀锌铁丝在内,现浇构件和现场预制

构件不用砂浆垫块,而改用塑料卡,每10m2模板另加塑料卡费用每只0.2元,计30只,合计6.00元。 9、 9、 有梁板中的弧形梁模板按弧形梁定额执行(含模量=肋形板含模量)其弧形板部分的模

板定额执行。砖墙基上带形砼防潮层模板按圈梁定额执行。 10、 10、 砼底板面积在1000m2内,有梁式满堂基础的反梁或地下室墙侧面的模

板如用砖侧模时,砖侧模的费用应另外增加,同时扣除相应的模板面积(总量不得超过总含模量);超过1000m2时,反梁用砖侧模,则砖侧模及边模的组合钢模应分别另列项目计算。

11、 11、 地下室后浇墙带的模板应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但混凝土

墙体模板含量不扣。 12、 12、 带形基础、设备基础、栏板、地沟如遇圆弧形,除按相应定额的复合模

板执行外,其人工、复合木模板乘系数1.30,其他不变(其他弧形构件按相应定额执行)。 13、 13、 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贮仓使用的钢提升杆是按φ25一次性

用量编制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换算。施工是按无井架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和竖井架。 14、 14、 钢筋砼水塔、砖水塔基础采用毛石砼、砼基础时按烟囱相应项目执行。 15、 15、 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

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6、 16、 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17、 17、 栈桥子目适用于现浇矩形柱、矩形连梁、有梁斜板栈桥,其超过3.6m支

撑按本章有关说明执行。 18、 18、 本间的砼、钢筋砼地沟是指建筑物室外的地沟、室内钢筋砼地沟按本章

相应项目执行。 19、 19、 现浇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楼梯、雨篷及阳台,底面设计不抹灰者,

增加模板缝贴胶带纸人工0.27工日/10m2,计7.02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1、 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

积以平方米计算。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接触面积者,其工程量=构件体积*相应项目含模量(含模量详见附录)。

2、 2、 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不另增

加,但突出墙面的侧壁模板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的孔洞,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3、 3、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墙上单面附墙柱并入墙

内工程量计算,双面附墙柱按柱计算,但后浇墙、板带的工程量不扣除。

4、 4、 设备螺栓套孔或设备螺栓分别按不同深度以“个”计算;二次灌浆,按实灌体积以

立方米计算。

5、 5、 预制混凝土板间或边补现浇板缝,缝宽在100mm以上者,模板按平板定额计算。 6、 6、 构造柱外露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面积(锯齿形,则按锯齿形最宽面计算模板宽

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7、 7、 现浇混凝土雨篷、阳台、水平 挑板,按图示挑出墙面以外板底尺寸的水平投影面

积计算(附在阳台梁上的砼线条不计算水平投影面积)。挑出墙外的牛腿及板边模板已包括在内。复式雨篷挑口内侧净高超过250mm时,其超过部分按挑檐定额计算(超过部分的含模量按天沟含模量计算)。竖向挑板按100mm内墙定额执行。

8、 8、 整体直形楼梯包括楼梯段、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结的梁,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200mm的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9、 9、 圆弧形楼梯按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包括圆弧形梯段、休息平台、平

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 10、 10、 楼板后浇带以延长米计算(整板基础的后浇带不包括在内)。 11、 11、 现浇圆弧形构件除定额已注明者外,均按垂直圆弧形的面积计算。 12、 12、 栏杆按扶手的延长米计算,栏板竖向挑板按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扶手、栏板的斜长按水平投影长度乘系数1.18计算。 13、 13、 劲性混凝土柱模板,按现浇柱定额执行。 14、 14、 砖侧模分别不同厚度,按实砌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二、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1、 现场预制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接触面以平方米计算。若使

用含模量计算模板面积者,其工程量=构件体积*相应项目的含模量。砖地模费用已包

括在定额含量中,不再另行计算。

2、 2、 漏空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围面积计算。 3、 3、 预制柱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4、 4、 加工厂预制构件有此项目,而现场预制无此项目,实际在现场预制时模板按加工厂

预制模板子目执行。现场预制构件有此项目,加工厂预制构件无此项目,实际在加工厂预制时,其模板按现场预制模板子目执行。 三、三、加工厂预制构件的模板,除漏空花格窗、花格芯外,均按构件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 1、 混凝土构件体积一律按施工图纸的几何尺寸以实体积计算,空腹构件应扣除空腹体

积。

2、 2、 漏空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围面积计算。 四、四、构筑物工程模板计算规则:

构筑物工程中的现浇构件模板除注明外均按模板与砼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一)、烟囱

1、钢筋砼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烟囱基础按接触面积计算。 2、烟囱筒身

(1) (1) 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圆形均按m3计算,筒身体积应以筒壁平均中心线长度

乘厚度。圆筒壁周长不同时,可分段计算,取之和。

(2) (2) 砖烟囱的钢筋砼圈梁和过梁,按接触面积计算,套用本章现浇钢筋砼构件

的相应项目。

(3) (3) 烟囱的钢筋砼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柱、梁等)应按本章现浇

钢筋砼构件相应项目计算、套用。

(4) (4) 烟道中的其它钢筋砼构件模板,应按本章相应钢筋砼构件的相应定额计算、

套用。

(5) (5) 钢筋砼烟道,可按本章地沟定额计算,但架空烟道不能套用。 (二)、水塔

1、基础:各种基础均以接触面积计算(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

2、筒身:

(1) (1) 钢筋砼筒式塔身以筒座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以柱脚

与基础板或梁交界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 (2) 钢筋砼筒式塔身与水箱的分界是以水箱底部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下为筒

式塔身。水箱的槽底(包括圈梁)、塔顶、水箱(槽)壁工程量均应分别按接触面积计算。

(3) (3) 钢筋筒式塔身以接触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

雨篷、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身面积内按筒式塔身计算;柱工塔身不分斜柱、直柱和梁,均按接触面积合并计算按柱式塔身定额执行。

(4) (4) 钢筋砼、砖塔身内设置钢筋砼平台、回廊以接触面积计算。

(5) (5) 砖砌筒身设置的钢筋砼圈梁以接触面积计算,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3、 3、 塔顶及槽底

(1) (1) 钢筋砼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

板、挑出斜壁和圈梁。回廊及平台另行计算。

(2) (2) 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执行。 4、 4、 水槽内、外壁

(1) (1) 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设保

温水槽的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箱的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2) (2) 水槽内、外壁以接触面积计算;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并入外壁面积中计

算。

5、 5、 倒锥壳水塔 (1) (1) 基础按相应水塔基础的规定计算,其筒身、水箱制作按砼的体积以m3计算。 (2) (2) 环梁以砼接触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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