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试题及答案

(8)执行某项经济业务 (9)记录某项经济业务 (10)记录某项财物 答案:

根据不相容职务的涵义和所列职务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下列职务是不相容职务: 第(1)与第(8)项业务;第(2)与第(8)项业务;第(8)与第(9)项业务; 第(3)与第(10)项业务;第(4)与第(6)项业务;第(5)与第(6)项业务,

第(7)项业务本身就要求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所以,第(7)项业务本身也是不相容职务。 (九)X公司采用手工会计系统。在审核过程中,A和B注册会计师了解了X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评价了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测试和评价了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并编制了相关审核工作底稿。审核工作底稿中记载的有关X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为加强货币支付管理,货币资金支付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办法:单笔付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部经理审

批;单笔付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单笔付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2、为统一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设置内部审计部,与财务部一并由财务总监分管。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是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资产的安全、完整,经营绩效以及经营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

3、为保证公司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投资业务分由不同部门或不同职员负责。其中:投

资部的甲职员负责对外投资预算的编制;投资部门的乙职员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及评估;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业务的相关会计记录。

4、在发出原材料过程中,仓库部门根据生产部门开出的领料单发出原材料。领料单必须列明所需原材料的数量和

种类,以及领料部门的名称。领料单可以一料一单,也可以多料一单,通常需一式两联,仓库部门发出原材料后,其中一联连同原材料交还领料部门,一联留存仓库部门据以登记原材料明细账。

5、为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要求审批人根据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不得超过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工程项目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经办人虽无权拒绝办理,但在办理后,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6、丙职员在核对商品装运凭证和相应的经批准的销售单后,开具销售发票。具体程序为:根据已授权批准的商品

价目表填写销售发票的金额,根据商品装运凭证上的数量填写销售发票的数量;销售发票的其中一联交财务部丁职员据以登记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总账和明细账。

要求:假定X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不存在缺陷,请指出X公司上述内部控制在设计与运行方面的缺陷,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单笔付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不恰当。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明确规定,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因此,对公司总经理的货币资金支

付审批权限,也应设定上限,超过设定审批权限的,应通过集体决策和审批进行“特殊授权”,甚至由公司董事会集体决策和审批,总经理、董事长等也不能例外。

2.内部审计部与财务部一并由财务总监分管不恰当。内部审计是一项自我独立评价活动,为保证内部审计独立,

必须做到机构独立、工作独立、人员独立,财会部门的工作是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对象,财务总监分管内部审计部将影响内部审计部工作的独立性。

3.“投资部的乙职员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及其评估”不恰当。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

资》明确规定,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与其评估属两个不相容岗位,应相互分离。 4.“领料单一式两联,一联交还领料部门,一联留仓库部门”不恰当。领料单应当一式三联,一联交还领料部门,

其余两联经仓库登记材料明细账后,送会计部门进行材料收发核算和成本核算。

5.“经办人虽无权拒绝办理,但在办理后,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不恰当。财政部《内部会计控

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规定,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6.“销售发票的其中一联交财务部丁职员据以登记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总账和明细账”不恰当。登记总账和明细账

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予以分离。 五、综合题:

(一)某鲜肉处理公司购买家畜经处理后,售给超级市场。以下是该公司存货内部控制各项要点:

1.每位牲畜采购员向厂长提出采购日报,报告内容有购买日期、预定交货日期、供应商姓名及编号、所购牲畜之

种类和重量。货送达时,由厂中任何职员将所收每类家畜点收,并在采购日报中的数量旁加注核对记号“√”。

日报中所列牲畜全数收齐后,即将报告退交采购员。

2.核对无误后的供应商发票,应交给相关的采购员核准并送至会计部门。会计部门编制支出传票并按核准的金额

开立支票。支票送交出纳签章后,直接交给采购员转付供应商。

3.牲畜按批处理,每批均编定号码。每日终了将各批处理清单送至会计部门,清单内列示每批牲畜的号码、名称、

鲜肉重量。会计部门设有存货盘存记录,记载处理后的鲜肉名称和重量。

4.处理后的鲜肉储存于员工停车场附近的小型冷冻库内。工厂停工时冷冻库上锁。上下班时间,另有公司警卫看

守。超级市场提货人员提货时,苦冷冻库内无人,得与工厂职员接洽。 5.厂房或冷冻库内另有大量肉类副产品。副产品于出售时才入账。此时,销货经理签发二联式发货单,一联作为

顾客提货之凭证,另一联为开立账单的依据。

要求:分别指出上述存货处理程序上的缺失,并提出改善建议。

答案:

1.采购及验收职务没有适当的分工,及没有适当地编制验收报告。将完成的验收报告退回给采购员使他们能够

控制验收的职能。适当的处理应是采购员及验收核准人分别作报告给会计部门。每一张报告必须包括供应

商的姓名及该批货的数量和总重量。购买的价格及其他条件必须包括在采购员的报告上。 采购员提供其报告的副本给工厂做为其验收报告。这张报告副本必须是省略即将收到货物的数目及重量。

这些是由工厂单独填写。

验收的责任没有清楚地划分,且验收的人没有被指明。某位员工应授予验收的责任及在验收报告上签名。应预留空白以便记录所收到的家畜的重量。即将到来的货物状况必须加以检验且检验的结果亦须报告。

目前的程序没有要求对延滞的运送进行追踪调查。采购员一直到所有的货都收到以后才被通知,采购员或另外一个人必须授予迅速交货的责任且应设立一程序对于进货的状况提供一个适时的资料。

2.采购员的权力过大,太多的职务没有分开。采购员必须既不收且不核准供应商的发票。发票(包括核对采购

员的报告)、验收报告,及提单的复核必须由会计部门执行。支票不应递送给采购员,应直接由出纳部职

员递送给供应商。

出纳部门必须认真复核支出凭单,以便他能证实该笔支出是适当的。出纳部门必须注销已核准的支出凭单

及附属单据,以防止其重新使用。

3.一直到处理完成,对于牲畜屠宰体的控制都没有建立。当收到牲畜时必须建立控制,且一直到其鲜肉被处理

出售为止。

取得及处理牲畜的成本必须按批累积,且经过处理的鲜肉数目及重量必须与原来购进牲畜的数目及重量相比较。此可以提供对处理成本的控制,避免处理过程中不合理的重大损失,及可以对供应商的牲畜的品质加以检查。

4.已处理过的鲜肉的实际安全措施是不适当。保护措施没有继续。且冷藏库在营业日期间有时没有上锁。冷藏库当没有严密的看守时必须随时上锁。上锁的工作必须指派专人负责。

应考虑将冷藏库迁移至人迹稀疏的地方(交通流量较少及或许在工厂内),应考虑停工期间内设置自动警铃制度或防卫保护措施。

5.对于副产品生产或销售的实地控制没有建立。因为副产品相当重大,因此,对于其产量、存货及销货必须建立控制。每批副产品的产量必须与标准的数量(根据副产品及被处理的牲畜数两者间的比率所计算而得〕相比较。重要副产品的永续盘存记录必须建立及与定期的实地盘点相调节。

(二)某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张某因涉嫌玩忽职守,违法向多家企业发放贷款。造成国投损失300多万元。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0月审理了此案。1998年下半年,某厂商法定代表人刘某伪造与台商合资经营的事实,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三亚有限公司,为套取国外银行贷款以购买进口设备,刘某通过该市市长等向张某推荐,要求国投为其提供对外融资担保,刘某多次往张某家中游说,许诺事成之后,将三亚公司的部分业务交给张某的儿子去做,此后,张某在对刘某经营业绩及公司资本金不了解的情况下,以转贷协议和支持市重点工程为由,决定向三亚公司放贷1000万美元。由于张某的违规行为,国投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因

此,直到2000年2月23日,国投才与三亚公司签订了一份1000万美元的借款合同,担保方为刘某的另一皮包公司。此外,张某因徇私情,在对某酒店资信状况未作深入了解的情况下,违法决定向该企业发放贷款200万元。

要求:分析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答案:

张某违规向多家公司贷款,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主要是由于该公司投资控制制度中存在严重的缺陷。作为一家专门的投资公司,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应针对投资环节中涉及的业务建立完整的控制程序,来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具体缺陷表现如下:

(1)职务分离存在缺陷,投资循环的职务要分离,投资项目的计划和审批,审批和执行等不相容业务要分离。案例中张某基本上是“一支笔”说了算,由负责人一手包办投资业务,没有具体的投资计划,也没有专门的投资审核人员。

(2)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与评估和审批制度存在缺陷。单位应建立投资分析、计划的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应以财务分析结果为依据,详细说明准备投资的对象及其投资理由、投资性质和目的,影响投资收益的潜在因素等等。投资计划在正式执行前必须得到严格的复核审查,如投资理由是否恰当、投资合同是否安全等。该案例中,张某在对刘某的经营业绩及资本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就决定向三亚公司放贷,根本没有详细的投资计划、财务分析,更没有投资顾问的参与和严格的复查审核制度。

(3)没有风险评估和控制的制度。对于放贷的资金的使用,投资单位应该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比如对贷出资金的使用情况的跟踪,对借款单位财务状况的监控,对担保方能力的调查,都是对外投资中防范投资风险的基本控制手段。案例中,1998年就决定进行贷款,但直到2000年才签订担保合同,且对担保方没有任何调查,使得一个没有担保能力的皮包公司成为担保方。可见担保合同的签订也仅是一个形式而已。

(三)2002年12月,A公司正式成立检查小组,对电焊条子公司销售与收款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进行检查,发现:电焊条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业务按照销售合同进行的,当生产车间产品完工后,填制产成品入库单,验收合

格后入库。销售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编制发货通知单,分别通知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办理托运手续。产品发出后,销

售部门根据仓库签发后转来的发货通知单开具发票,并据以登记产成品明细账,运输部门将其与销售发票一并送交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将其与销售合同核对后,开具运杂费清单。通知出纳人员办理货款结算;并进行账务处理。公

司未设独立的客户信用谓查机构,在时务部门和销售部门也没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要求:电焊条子公司是否违反《销售与收款》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电焊条子公司违反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的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销售和发货控制以及收款控制的规定。

1.入库、供货、装货等职责并没有有效分离。入库单和发货单本来应该由仓储部门填写,但公司却分别由生产

部门和销售部门填写,这样容易导致多列存货、多计收入而不被察觉。

2.运输部门设有根据发货单和销售定单装运货物并签发装运凭证,容易导致漏计销售收入。

3.在销售收入的内部控制体系中,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的人员应当分离,同时负责主营业务收入和应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