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简 报

第 7 期

农业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2011年8月11日

编者按:自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以来,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纷纷制定了推动本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一些地区还出台了相应的考核办法,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积累了经验。本期重点介绍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平湖市2011年度现代农业发展考核办法,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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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家现代

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生态高效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被农业部认定为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注入了新的活力。推进示范区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重大战略决策的具体行动,对于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生产经营机制,拓展农业功能,缓解农业发展资源、环境、土地等压力,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总要求,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两区”建设为抓手,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国家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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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示范区建设,使之成为设施装备优良、技术模式先进、产品优质安全、管理服务高效的现代农业先行区,促进我市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稳定粮油生产能力、调控畜牧业、提升“4+3”特色优势产业的要求,以“两区”建设为抓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要素集聚,完善经营机制,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完成圩区投资6.48亿元,受益面积28万亩;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35个,总面积14万亩;建成2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3个以上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8个以上省级特色农业精品园;实现农业总产值30.76亿元,年均增长5%以上,其中特色优势产业产值18.46亿元以上,占农业总产值的6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23020元,年均增长10%以上。

2011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完成圩区投资0.4亿元,受益面积2.87万亩;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27个,总面积24512亩;加快新广、林埭2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3个主导产业示范区、5个特色精品园建设,完成园区各类投资1.25亿元;流转土地1.5万亩;新增嘉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家,示范性合作社3家以上;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国家地理保护标志“三品一标”面积达到21万亩;实现农业总产值25.31亿元,其中特色优势产业产值达15.1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0元。

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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