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书

业主(用户)治安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治安管理,保障业主(用户)单位合法经营,限制、取缔非法经营,打击流氓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和良好的办公环境,特与业主(用户)单位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依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各业主(用户)单位就是治安责任人,应执行国家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管理教育;组织员工的业务培训;制定治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消防及治安防范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二、业主(用户)单位内部的电器安装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应有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夜间开放的,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突然停电的应急措施;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要适当,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用户)单位正常工作。

三、业主(用户)单位内部必须设置治安保卫组织和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以色情招揽顾客,杜绝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活动以及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等。一旦发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酗酒斗殴等行为,应立即给予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 物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用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业主(用户)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称《消防法》),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主(用户)负责人为层的当然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严格遵守《消防法》条款,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本室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室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阀门)。

三、经常对本室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房屋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对本室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管理处对本层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五、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运用消防水源,不得擅自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六、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管理处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七、动员本室人员参与管理处组织的消防宣传活动或演练。

八、防火责任人在有公安机关或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时,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九、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管理处和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十、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管理处有权提请政府消防机关追究责任人责任或按《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更换业主(用户)时为止,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未重新签订责任书,其前任房屋负责人承担当前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责任业主(用户)(单位): 物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 责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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