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

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考核目的

为了牵引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断改进工作绩效,并对工作绩效进行全面客观

评估,从而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

指标与公司战略紧密相结合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二、考核体系

(一)考核组织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股权激励对象考核

工作。

2、公司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运作与质量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负责协

助考核工作的进行,包括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复核、核算等,并对提供

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考核期间及周期

考核周期为股权激励期间每年度一次。

(三)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工作业绩主要考核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或流程角色过程中达成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

的绩效结果。内容包括关键绩效指标(KPI)完成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期内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与周边支持绩效。

2、任职能力:任职能力考核员工在履行工作过程中持续取得高绩效的关键 行为,内容包括客户理解力、团队领导力、塑造组织能力、跨部门合作、组织承

诺、成就导向、创新能力等。

3、行为态度:行为态度考核员工在思想道德品质、精神面貌的一贯表现, 内容包括诚-信守承诺、勤-勤奋好学、创-创新创造、业-专业务实。 (四)考核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组织相关部门确定被 考核对象的考核指标、指标值、考核目标等,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2、一级部门长以上主管通过述职方式进行考核,其他员工通过年度考核电 子流进行考核,具体程序见公司相关考核工作通知。

3、人力资源部跟踪汇总考核数据,形成考核报表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备案。

三、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依据

(1)对不参与年度述职评议的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等级 分为 S(杰出)、A(优秀)、B+(良好)、B(合格)、C(待改进)、D(不合格)。若考核结果等级为 B+以上且符合其他行权条件的,可根据董事会审批的当年可行权数量申请行权;考核结果等级为 B+以下的,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当年对应期权不予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取消。

(2)对参与年度述职评议的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采用评分制。若考评 得分在 70 分以上且符合其他行权条件的,可根据董事会审批的当年可行权数量申请行权;考评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当年对应期权不予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取消。

2、若公司整体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公布的行权条件时,则当期股票期权均不能行权。考核期内,如遇重大不可抗力、客观环境重大变化等因素

严重影响考核对象业绩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酌情修改偏差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等级。

四、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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