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新闻宣传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围绕公司工作重点、热点和特点进行宣传报道,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塑造公司良好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 工作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利于提高企业形象、促进内外沟通。 (二)真实性原则,新闻宣传所反映的事件与数据应与事实相符,禁止发布虚假不实报道。

(三)先进性原则,新闻宣传所反映的内容应在同行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四)时效性原则,新闻宣传内容应是近期发生的事实反映或状态描述。 (五)激励性原则,通过新闻宣传达到对集体、员工工作的激励。

第三章 新闻宣传职责和内容

(一)职责

1、公司系统内建立新闻报道三级宣传网络。 2、办公室为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具体管理部门。

3、公司职能部室、班组分别成立新闻宣传小组或设通讯员(兼职),负责本部的新闻宣传工作。

4、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和内容更新,并根据公司阶段工作提出宣传重点,各职能部室、班组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5、办公室负责对各职能部室、班组新闻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6、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新闻宣传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布置下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每季度通报公司各部新闻宣传上稿情况。 (二)内容

1、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以及有关重要指示的宣传报道。 2、公司及各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宣传报道。

3、公司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

4、公司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公司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的宣传报道。 5、公司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发展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6、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市场营销、安全学习、技能培训等方面的突出成就。 7、颂扬在公司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8、公司及所属党工团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企业文化建设的宣传报道。 9、公司各建安工程开工、施工进度、竣工及其他可以宣传报道的事项。

第四章 管理

(一)投稿管理

1、公司各部所投稿件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统一发送至公司投稿邮箱。

2、公司所有外发稿件必须经办公室审阅后方可外发,重要稿件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3、需上报德阳供电公司、明源集团公司的内部信息应先报至公司办公室初审,经公司

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发送。

(二)对公司各部新闻宣传小组及通讯员的管理

1、公司安排给各部新闻宣传小组或通讯员的特约稿件,要按时撰写、上报给公司。 2、公司各部新闻宣传小组和通讯员要主动收集本部的工作信息、先进典型、优秀成果和动人事件,并及时采访写稿。

3、公司各部新闻宣传小组和通讯员每月稿件在明源集团网站发表不少于2篇(4人以下的班组不少于1 篇),在德阳供电公司网站发表不少于1篇 (三)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宣传的管理

1、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重大突发性事件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

2、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新闻报道,一律由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统一对外新闻宣传口径,报分管领导审核,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发布,防止失实、虚假、恶意的宣传。

3、对于公司范围内的问题性宣传、批评性宣传,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新闻舆论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第五章 奖励及考核

(一)稿酬奖励

1、凡是在公司网站发表的文章(含图片),奖励标准如下:每篇10元。 2、凡是在明源集团网站发表的文章(含图片),奖励标准如下:每篇30元。 3、凡是在德阳供电公司网站发表的文章(含图片),奖励标准如下:“德电要闻”每篇80元,其他栏目稿件每篇40元。

4、凡是在省电力公司及以上的内部网站发表的文章(含图片),奖励标准如下:每篇160元,其他栏目稿件每篇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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