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度汇编
(地测防治水部分)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目录
1、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联系制度 3、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4、预报、跟踪管理制度、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5、预测预报制度
6、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7、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8、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9、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0、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1、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12、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13、冲击地压分析与排查制度
14、冲击危险性预测预报制度及冲击地压管理定期检查、验收制
度
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4、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5、负责组织审批有关防治水设计、方案。
6、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综合防治水计划和水害水患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8、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9、组织本单位对重大矿井防治水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
10、主持召开防治水安全例会,研究解决煤矿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