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田水利重点县施工组织设计

第六章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6.1 工程施工测量

6.1.1准备工作

1、在工程测量放样之前,应将用于本工程施测的各种测量仪器、测量工具进行检验、校正,符合要求方准进入现场使用。

测量仪器配备:全站仪1台,经纬仪1台,水准仪6台,钢尺、测绳等其它测量工具。

2、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范围内平面控制点线和高程控制点的基本数据,在测量放样工作开始之前负责对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线)进行复核、复测验算,详细查阅图纸及测量数据,选择测放方法,在确认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施测放样,否则需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工程师核查情况,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并以书面资料确认后方可进行测量放样,不得凭任何口头通知或未报审批的资料测量放样。

3、选择测放方法:在熟悉现场的基础上选择测放方法、布置平面控制网,绘制测放图,将工程施工的位置控制点标注于图中,测放图及所有数据均应经两人独立校核,同时将测放方案上报监理工程师。在控制点上加密控制点,应布置在通视不易移动和破坏的位置,且边长比不大于1:3以减小误差,同时控制点应有醒目标志。

6.1.2交桩复测校验

1、工程中标后,测量小组技术人员立即进场与监理和设计单位联系,进行现场交桩,并以最快速度用全站仪、经纬仪和水准仪等对原控制三角网点和水准网点进行复核测量;在确认各点的坐标和高程与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成果表中的数据及精度误差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时,把复测结果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无误后以此为基础布设本工程的测量控制网。

2、本工程测量控制网的布设以安全可靠、有利施工为原则,同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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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要做好保护工作,设置易识标志、防止破坏、直到工程结束;对于施工中确需破坏的,要做好引接工作,以满足本工程所有的轴线及高程测量的需要。

3、本工程的测量控制网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复测,经过确认后才能作为测量成果在本工程中使用。

6.1.3平面控制测量

1、测量之前应根据设计、施工测量资料按规范规定对本工程的原始资料进行校核,施工时根据已校核的资料在施工现场测设测量控制网基准点,控制网基准点布设安全可靠、埋设牢固,并有明显易识别的标识,以防被破坏,又要便于施工放样。如施工中有被破坏的可能,则应做好引桩布设,并设立保护装置。

2、根据规范要求对已布设的导线进行闭合测量,采用经纬仪配合测距仪测量,测量中对各测站即时计算测角中误差、归零差等,当满足精度要求后再进行下一站测量。

3、内业计算:外业测量结束尚需进行内业计算,测回差、闭合差等符合精度要求后进行平差计算。

4、如闭合差不合规范要求,需进行全面或局部检查,直至精度完全满足要求。

5、平面控制测量结束,应将下列资料整理归档。 (1)工程施工平面控制网图;(2)平差计算成果资料; (3)外业观测记录手簿;(4)技术工作小结。 6.1.4高程控制测量

1、依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场内导线控制点高程,对加密布设高程控制网时,宜布设成附合路线网,按三等水准要求测量。

2、每测站及时计算误差及前后视距,当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站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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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测量记录手簿应按规范填写,手簿中记载的项目和原始观测数据必须字迹清晰、端正、填写齐全。测量手簿由两人独立校核、检查,测量成果报监理工程师。

4、高程控制网布设完成后,应将下列资料整理归档。

(1)原始观测记录;(2)仪器校正资料;(3)水准网略图和点位说明资料;(4)外业成果整理和精度评定资料;(5)技术工作小结。

6.1.5测量放样

1、做好放样前的准备工作。工具、材料、仪器准备齐全,所需施测点的数据需事先进行内业计算。

2、以场内布设导线控制点为测站,用极坐标法施放待测点,测定后需进行校核,其精度相对于基本控制点允许误差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细部放样测量。新建建筑物放样前,应对不同编号图纸上的高程、尺寸进行校对,无误后方可按图放样;土基上的底部建筑物应按比例绘出放样控制桩位图,上部建筑应在底板上弹出墨线,有的要注上高程,然后由质检人员复查,无误后交下道工序立模、扎筋,并测放浇筑面高程;一切就绪后,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自检记录表,注明各项误差尺寸,经监理工程师复查无误后,方可施工下道工序。

6.1.6竣工测量

工程完工后,进行工程项目竣工测量,并按照设计及规范规定编绘归档的竣工资料。竣工测量的具体成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控制网(平面的、高程的)计算成果。

2、河沟底部清淤、泵站结构、涵闸基础等建筑主体部位,土方开挖至基础面的平面和断面图,以及建筑物底部轮廓线。

3、工程完成(包括还土至顶面)后实测的全部新貌地形图。

6.2 土方工程施工

6.2.1 土方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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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土方开挖包括管道工程土方开挖及回填,泵站、大口井、闸阀井等建筑物工程土方开挖。

2、土方开挖根据各工程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特点、工期要求等条件,采取分段开挖,机械大开挖、人工配合清槽修坡的施工方法。

3、土方开挖前,技术人员根据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验算结果。在陡坡下施工时应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在已有建筑物附近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

4、土方开挖施工程序大致为:

测量放样→开挖范围清除表面不合格土料→测量放样→土方开挖→测量修整。

土方开挖按土方开挖线进行开挖,技术人员先将测量定位工作做好,测量精度必须符合规定,并测设各节点控制桩,开挖边线加设醒目的标杆标示。开挖前,将详细的施工方案,详细的测量记录,报监理批准后实施开挖。

5、根据现场情况,一般土方采用机械及人工进行开挖区内的清除工作,清除开挖区内各类障碍物、杂草、垃圾、树根及不合格土料清运至弃土区或监理人指定的地点。

清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规定进行各道工序的报验工作。 施工中有关的质量责任人均要熟悉设计文件及相关的施工规范。清表施工每道工序,应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在所有验收内容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具有正规资料后,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检验。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开挖区清表工作经检验合格后,由技术人员再次测量放样并继续做好降排水工作,土方开挖采用挖掘机等土方机械进行基坑开挖,开挖出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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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部分用作挖填结合直接填筑填方区,部分就近贮存作为墙后回填。

6、保留15~20cm厚的土层,经检验确认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时,在下道工序之前集中突击用人工配合机械将余土挖尽,挖至符合设计要求。用人工修铲平直,防止超挖扰动。基础土方开挖完毕,经监理人检验后,方可进行基础工程的施工。

6.2.2 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施工顺序大致为:

铺填面基础处理经检验合格→铺土料、检查虚铺厚度及土料质量→夯实(整体碾压)→取样检验→铺土料。

2、土方回填时选择符合要求的土料,并按规定选择最佳含水量,在土料场周围设截、排水沟等措施控制土料含水量。如含水量超过规定时,采取措施翻晒。选用不含腐性物质及砖、石杂质的土料。土方回填按工作面及部位的施工条件分别采用ZH-3汽油打夯机、推土机、铲运机重载碾压进行压实施工,分层填筑、分层碾压,每层虚铺厚度不超过25cm,严格控制土块粒径须符合规定,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为合格,并按要求预留一定的沉降量。整个填土作业均需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规定。

3、为确保土方填筑质量及密实度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前按规范规定,根据土料特性、密实度指标等因素,做好现场碾压试验。

根据碾压试验成果,确定符合现场施工条件的正式施工时的碾(夯)压参数。(碾(夯)压遍数、机具、铺土方法、铺土厚度、压实方法、最优含水量的适宜范围和有效厚度等)。

4、建筑物墙后土方回填时,砼强度等级须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0%以上,回填前,按规定清理建筑物周边杂物,清除建筑垃圾、积水等。为防止机械碰撞建筑物,墙后2m以内用人工回填,小型打夯机及人工夯夯实。涵管、带形基础两侧填土,一定要两侧对称均衡上升进行夯填,两侧填土高差不得大于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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