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试用期员工转正管理办法(暂行)

一、目的

1、规范试用期员工试用、考核及转正工作,加强对试用期员工试用期的过程控制,增强试用期考评的科学性;

2、考察试用期员工的专业能力与素养、管理能力与素养、系统思考能力以及对业务、部门责任与价值等的熟悉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责任部门 人力资源部 四、转正答辩时间

试用期员工转正前二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转正答辩评审小组

公司决策委员会成员、试用期员工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部长。 六、考核方式、内容、权重及权责 1、考核方式

(1)部长(副部长)级别以上员工,试用期员工转正述职及答辩,考核人为:公司决策委员会成员、试用期员工直接上级对试用期员工考核;

(2)部长(副部长)级别以下员工,试用期员工转正述职及答辩,考核人为: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

2、考核内容

(1)试用期员工述职;

(2)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能力、态度、现场答辩情况。 3、考核权重

(1)述职报告考评:70% 考评维度与权重 考评指标 遵章守纪和职业素养 敬业(30%) 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 坚韧性和工作热情 专业知识和技能 解决问题能力 能力(20%) 协调能力 创新能力 学习能力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情况 业绩(50%) 完成工作成果的质量 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2)现场转正答辩考评 : 30%

能力、潜内容 权重 工作表现 质 30分 20分 20分 20分 10分 团队协作 态度 答辩过程 注:2项考评分合计低于60分以下员工,界定为不能胜任工作,公

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考核流程

1、人力资源部在试用期员工入职2个月的时侯,通知用人部门负责人和试用期员工准备试用期考核事宜并进行答辩前期评估,确认是否具备参加答辩的能力(提前转正的员工需在转正前一周进行答辩); 2、人力资源部在试用期员工拟转正到期日前15天,将现场转正答辩PPT的模板发送给试用期员工进行填写并在3天内提交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与转正答辩考核小组、试用期员工部门负责人确认答辩时间,并邮件通知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4、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转正到期日前10天进行现场答辩,并将答辩意见转正到期日一周内反馈给员工。

八、 转正答辩环节

1、人力资源部提前将拟转正人员材料发给转正答辩评审小组成员;

2、试用期员工陈述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工作业绩、工作思路与见解),约10分钟;

3、回答评审小组提问,约15分钟;

4、评审成员评分,并统计评分成绩,约5分钟;

5、评审小组合议(评审小组成员就试用期员工的优缺点进行讨论,根据答辩结果对转正员工的任职资格等级进行初定,导师做记录和沟

通准备)约5-10分钟; 6、确定评审结果。

九、转正答辩结果反馈

由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在试用期员工转正答辩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正答辩结果反馈;。

1、了解转正员工对工作资源的需求,认真倾听员工对工作和个人发展的想法;

2、试用期内工作回顾与总结,对转正员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对转正后员工的工作给予合理性建议,并明确工作安排和要求; 3、通知未通过转正答辩,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进行签收《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十、相关表单:

1、《试用期员工自评表》 2、《试用期员工转正答辩评分表》

3、试用期员工转正答辩PPT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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