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东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合同租用,租用期限不少于2年。具有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计算机、电话、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评审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4)需有10名及以上专职评审人员(以社保证明为准),其中6名及以上评审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 2名及以上取得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颁发聘书的专职评审专家(1名及以上必须购买社保)。

有专职评审人员可以挂证兼职,中级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都有,可电联187.2096.3309 王工

(5)专职评审人员和评审专家应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等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与评审单位建立法定劳动关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评审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不得在其他评审单位同时兼职)。

(6)各评审行业需专职评审人员或评审专家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应符合《工贸行业范围分类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专业能力对照表》。

(7)专职评审人员中必须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

(8)配备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日常评审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认定的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同时可以在全省辖区内按照确定的评审行业范围从事三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业务。

二级评审单位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标准和程序见附件3《广东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资格认定工作标准——申报指南》。

评审单位相关管理办法见附件4《广东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2.评审人员和评审专家的具体标准要求见附件5《广东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和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五)达标企业的撤销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1)证后抽查发现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4)证后抽查结论不通过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

3.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解释权归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