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市场缺乏监督机制与惩戒机制。
一个健康良好的市场必须存在强大的监督机制与惩戒机制,才有助于市场正常的发展。目前市场中存在审批结构方面的缺陷,有些权利没有被制度所扼制。由于监督机制的严重缺乏,审计单位对财务信息的监督作用无法有效的实施,一些监督机构也难以展开全面、有效、及时的监测来发现问题。同时,市场也没有健全的惩罚机制,虽然公司内部制度了惩罚措施,但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后盾,这些惩罚措施就形同虚设,从而使财务舞弊行为层出不穷。
(3) 为了经济利益而采取过分的保护行为。
在云南绿大地的高层管理人员再三谋划下,通过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才使本公司符合上市要求,其上市之前连续三年亏损,当资产不够时就选择虚增土地价值,收入不达标准就靠合同来凑,并且通过自买自卖的可耻手段来提高利润,因此,云南绿大地多数的资产都是虚无的。上市成功之后,不但筹集到了巨额的资金,而且通过为地方政府缴纳税款,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利益在云南绿大地上市过程中全力支持。[12]
4 财务舞弊案例的启示及应对措施
4.1 财务舞弊案例的启示
从以上两个典型的财务舞弊案例可以看出,财务舞弊行为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人的趋利行为和特定制度背景下的产物,是一种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为目的,采用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事实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的经济行为。成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4.1.1 财务舞弊的主观原因
从中国的会计现状看,财务舞弊的实际实施者是企业的实际控制者——单位负责人。他们利用欺骗的手段编制虚假的会计信息,以此来误导那些不真正了解内情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他们所关心的是经济上的报酬和职位的升迁。由于公司的各项经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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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数据都是直接由会计财务人员按照一定的规定制度来填制、编写的,所以会计信息的虚假与会计财务人员有直接关系。个别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篡改会计数据,变造虚假会计信息;也有的会计人员被单位领导指使,运用会计手法故意增加或减少成本,降低或增大利润;还有的会计人员在领导作出违反财务制度的错误决定时,虽不赞同又不敢抵制,或抵制无效后也不敢向上级反映,使违法行为畅通无阻。由于中国市场经济处于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与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企业的经营成本与经营者的收入不相联系,有些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铤而走险,虚构经济业务,伪造或变造原始凭证;有的无视存货管理,该作存货管理的不作存货管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4.1.2 财务舞弊的客观原因
在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体制下,很多法律法规还没有大范围的完善,致使有些强有力的会计制度不能有效的实施。例如繁杂的坏账损失核销手续,致使企业发生大量旧账得不到解决,虚增了利润,也增长了早期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使资产虚假,致使会计信息不真实。中国的会计准则体系还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会计信息的模糊。例如,会计准则的不一致性,会计原则的灵活性及可选择性,都使得会计信息复杂难懂。并且我国的经济社会监督比较薄弱,即使制定很多财务会计法规也难以有效实施。实际工作中,舞弊者认为自己是为国家和单位做“好事”,即使因舞弊个人出了问题,政府或主管部门也不会撒手不管。很多人还是认为只要自己不贪污、不造假,就犯不了大错误的思想仍然严重存在,成了为舞弊行为开脱的借口。
4.1.3 财务舞弊的社会原因
在现实舞弊中,注册会计师及中介事务所或多或少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导致社会对整个审计行业的不信任。不同股东群体之间在会计信息占有方面存在不对称,中国“一股独大”广泛存在,经理人在大股东的压力下进行舞弊,为大股东谋利益,而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地方政府在舞弊行为中扮演了双重角色。作为地方政府既有行使监督的职责,也有自己的地方利益,本地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和就业直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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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到他们的升迁。他们希望在资本市场筹集到更多的资金用于本地经济的发展,增加本地就业。由于当地的政府监督体制不完善,难以实施监督政策甚至对公司的情况视而不见,导致上市公司频繁的更换公司形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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