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组织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实施方案(精)

关于开展“组织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实施方案

组织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简称“会员评家”)是今年全国总工会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9]28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会员评家的重要意义

(一)会员评家是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对加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作出了部署,对基层工会民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会本身应是民主的模范,进一步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有利于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发扬会员民主,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

(二)会员评家是密切工会与会员群众联系的客观需要。当前,基层工会工作与党中央的新要求、职工群众的新

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一些基层工会存在着民主制度不健全、会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在会员评家中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有利于坚持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和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推进基层工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三)会员评家是推进建设职工之家深入发展的有效机制。会员满意度是衡量基层工会工作和建设职工之家成效的根本标准。广泛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有利于创新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会员群众参与工会活动的热情,使基层工会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二、会员评家的基本内容

(一)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工会委员会、经审会、女工委员会组织健全,工会工作机构独立,依法自主开展工作;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符合法定程序,工会

委员会按期换届;依法进行工会法人登记,法人资格登记,工会财务有单独账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加强专兼职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会员会籍管理,职工入会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二)促进科学发展。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的政治学习、群众性体育活动、教学教研竞赛活

动,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业务素质,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劳模管理工作,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三)履行维权职责。教师是办学的主体,保障教师利益是激发教师积极性的关键。维权职能从长远、全局来看,应尽快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维权机制,为更好地替教职工办实事提供必要的依据。如建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机构和为教师申诉服务的咨询受理机构等。学校工会在维权手段上,也要与时俱进,探索新的路径。

(四)实施素质工程。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体活动。

(五)服务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温暖活动,履行帮扶特困职责。

(六)加强自身建设。工会领导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坚持会员(代表)

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按照会员群众意愿开展活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

三、会员评家的组织领导

为促进评家活动有序开展,成立当阳一中会员评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会员评家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和终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学军 工会主席 副组长:张万仁 工会副主席

成 员:工会委员杨培香、蔡东山、贺学芹、李长权、张道伟,女工委员夏红萍,工会小组长徐平、王明华、宋官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评家活动日常工作,张道伟同志具体负责。联系电话:13697296869。

四、会员评家的方式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会员评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30%。

(二)会员评家主要评议我校工会年度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前一周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

备工作。

(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工会委员不得担任本级评家活动的监票员、计票员。测评结果要向会员公布,并上报市教育工会。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满意率高于80%、且不满意率低于10%的,为民主测评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之和高于60%的,为民主测评基本满意,不满意率高于40%的,为民主测评不满意。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