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认真落实帮教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x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衔接好、引导好、扶持好、服务好”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努力实现“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相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1、要认真贯彻落实《x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具体工作步骤和要求: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在接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后,必须在3日内将《刑释解教人员衔接通知书》送达到刑释解教人员所在的村委会,与村委会核实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并将其服刑(教)其间表现通知村委会及其家属。做到:(1)登记造册;(2)建立档案,落实一人一档一卷;(3)一月一帮教。

2、村委会在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的指导下,按照要求开展工作。要针对帮教对象成立帮教小组,明确帮教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

一帮一、二帮一、三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歧视刑释解教人员。

3、镇安置帮教工作站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和村委会做好安置工作,帮助、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并对各村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辖区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安置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4、建立见面和谈话制度。刑释解教人员返乡一周内,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其本人,根据其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以后每月坚持1至2次定期与其谈话,重点帮教对象要每月谈话2—3次。通过与帮教对象定期谈话和帮教,要达到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遇到的具体困难等目的,以便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5、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村委会应与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逾期未到原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的刑释解教人员或未回原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刑释解教人员,村委会应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迅速通知镇司法所和派出所;对于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其现居住地村委会一经发现,应迅速将有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派出所,同时开展帮教工作。

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要掌握外出去向和外出目的,一方面通过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在得知其所在务工地信息后,应及时与镇安置帮教办公室、派出所沟通信息。另外,要抓住其逢年过节或午秋收返乡时,及时开展接茬面对面的帮教,努力避免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6、司法所、派出所加强信息沟通。司法所按月对监所寄来的辖区服刑在教人员名单、核查通知书、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本地、本地流入外地、人户分离、流动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协助核查并将掌握的信息通报司法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

对被判处管制、裁定假释、监外执行的,被宣告缓刑、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单位)共同监督管理,落实有关矫正工作措施,逐人建立档案,坚持经常性开展监管矫正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考察要求,杜绝脱管、漏管、失控。对违反关于执行规定的,由考察机关建议收监执行。

三、激励机制

把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综治暨平安建设考评目标,制定奖惩措施,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

解教人员、矫正对象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