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评审表(word版)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评审表

示范区名称:

考评时间: 项目 年 月 日 一 月 日 内容 考评组长: 评审分 简述自评分与考核分 有差异的原因 总分 自评分 10 10 (1)*由示范区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工 作。政府领导任组长得10分,否则不得分。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 一、组织保障 (3)* 建立卫生、发改委、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60 分) 育、文化、广电等多部门及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制度,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并与辖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设有联络员并通过会议等形式开展协调工作,具有履行情况记录。其中与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部门达到3-5家得10分,6-9家得20分,10家及以上得30分,联络员进行工作协调每次5分。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项目经费。 40 20 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在1:1和2:1之间(含1:1)扩展10分, 2:1 扩展20 二、经费保障 及以上者扩展20分。 (50 分) (2)*区/县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 扩展分(20分) 无慢性病业务经费不得分,10%以下者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业务总20 经费是指地方财政拨款除去人员费、公用费(办公、水电等)和计划免疫疫苗的购置费。

(3)慢性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 ⑵*示范区出台慢性病防控规划及方案。政府出台规划及方案得20分, 多部门出台规划及方案得15分,卫生行政部门出台规划及方案10分。三、政策保障 规划及方案各占50%分值。 (70 分) (3)在社区诊断的基础上,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扩展分(20分) 戒烟和限酒)、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患者管理方面每年有针对性地至少出台1项有关政策措施,并具体落实。每年出台3项及以上政策措施扩展20分。 每年出台3项及以上政策措施附加20分。 (1)*区/县疾控机构有慢性病防控机构设置。有独立慢病科(所)且 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20分,1-2人得10分;无独立慢病科(所) 但慢病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10分,1-2人得5分。无疾控中心得区/县,评审承担该工作的市级机构。 (2)区/县疾控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四、队伍保障 次。四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得2.5分。 (50 分) (3)建立示范区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少于4次。4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得2.5分。 (4)卫生行政部门出台双向转诊制度,开展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卫生机构的双向转诊工作;区/县级公立医院设置专门科室和人员,履行慢病防治工作职责(两项工作各5分) 五、社区诊断 (1)针对社区人群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覆盖全(50 分) 辖区的社区诊断工作,有社区诊断实施方案和数据库各得5分。 10 25 20 25 扩展20 20 10 10 10 10

⑵*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报告应涵盖如下内容:当地人口、社会、 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5分);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12分);当地卫生服务提供情况的数据与分析(8分);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15分)。其中每部分完成分占20%,质量分占80%。 (1)辖区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覆盖率100%,审核率达到95%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医疗机构开展死因报告工作的个数/示范区内医疗机构总数×100%,死亡网络报告审核率=死亡报告已审核数/死亡网络报告总数×100%。两项指标各5分,其中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小于80%不得分,80-89%得3分,90%-99%得4分,100%得5分。审核六、死因监测 率不达标者不得分。 (2)全人群死亡登记报告:全人群居民粗死亡率低于6‰且没有合理解(55 分) 释,则该指标不得分。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5%以下,编码错误率5%以下(2项满分各7.5分)。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和编码错误率指标每增加1%减一分。全人群居民粗死亡率=报告死亡数/平均人口数×1000‰,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死因不明的死亡数/总报告死亡数×100%,编码错误率=编码错误的个案数/已编码的个数案×100%。 40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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