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实施导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8.07 【实施日期】2012.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有效手段。为了推动和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并持之以恒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导则》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实时监控重大隐患,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强化《导则》的宣传培训,确保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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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了解《导则》的内容,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规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采取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导则》宣贯,增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指导企业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要求;及时搜集和研究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预警预报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年8月7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年7月)

目录

目录 1总则 2 基本要求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 隐患排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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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4 隐患排查内容 4.1 安全基础管理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4.3 工艺管理 4.4 设备管理 4.5 电气系统 4.6 仪表系统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 4.8 储运系统 4.9 消防系统 4.10 公用工程系统 5 隐患治理与上报 5.1 隐患级别 5.2 隐患治理 5.3 隐患上报

附录A 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评估方法 附件 各专业隐患排查表 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 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 3 工艺隐患排查表 4 设备隐患排查表 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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