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确定的重点工作,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市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和城市低保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依据《卫生部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根据卫生部出生缺陷需要优先解决的领域和问题,以健康教育为先导,三级预防为手段,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对目标人群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总目标
到2011年,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和城市低保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二)年度目标
2009年度,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和城市低保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三)支持性目标
1.各级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相关培训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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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相关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 3.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60%以上。 4.待孕妇女叶酸服用随访率达到80%。 二、项目范围、对象和内容
在全市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和城市低保妇女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三、项目机构设置 1、市级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郑琼泽 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春娟 柳州市卫生局妇社科科长
林墨菊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组 员:各城区卫生局局长、各县卫生局局长、各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2、市级项目办公室
市级项目办公室设在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负责项目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林墨菊 副主任:邱萍 项目协调员:刘成娟
成员:黄庆芳、谭强、刘静、莫徐群、农铮、彭集 3、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全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四、项目实施
(一)柳州市区项目实施要求
各城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城区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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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设立专人进行项目管理。每年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年末对本年度项目工作进行总结。
1、目标人群
(1)居住在农村的准备怀孕妇女;
(2)居住在城市的,具有农村户口(含外地农村户口)的准备怀孕妇女。
(3)享受柳州市城市低保待遇的妇女 2、叶酸招标采购
(1)叶酸由自治区卫生厅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叶酸要符合国家规定有国药准字号;剂型为0.4毫克叶酸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GMP资质;所购叶酸片需提供保险服务的条件。
(2)各城区卫生局依靠城区、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摸清并登记本地区育龄妇女实际人数,确定下年度叶酸需求量。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区域叶酸需求量上报至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3)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于每年12月31日前统计全市叶酸需求量并上报至自治区卫生厅。
3、叶酸发放与管理
(1)叶酸实行全市统一发放,市、城区、乡镇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逐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各级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管理、储存和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
(2)柳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统计叶酸需求量上报区卫生厅,设臵专人对叶酸进行管理,严格出入库管理,并定期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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