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项目
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信送达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信送达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为更好的经营管理 商业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升项目的品牌形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甲方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资产运营管理机构,由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全方位资产运营管理。现就委托运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事宜,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该项目概况
1?该项目位于 ,系 群楼。
-1-
2?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的范围包括:商铺、商业管理用房、临时商业用房、公共广场、广告位、商业运营公共设施,具体运营管理范围以双方确认的《房屋交接清单》以及交付图纸划定范围为准。
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地下室[ 负 1 ]层,面积:约[ ]万平方米;地上[1- 5 ]层商业裙房,面积:约[ ]万平方米(以上所有物业以下简称“商业物业”)。 实际委托经营管理面积以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测绘报告》所确认的面积为准。
4、该项目内配套设备(含水、电、气、消防设施)以甲方建筑设计规划为准(设备清单及参数见附件房屋交接清单)。
第二条、委托事项
甲方按本合同所述条款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运营管理,运营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经甲方同意,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装饰装修及改造,并使其满足商业经营之需要。装饰装修及改造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招商引进符合甲方业态要求的商户,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引进的商户签订《租赁合同》,确定其与商户之间的租金标准,并向商户收取租金;
3、乙方负责对商户进行管理,制定商场管理制度; 4、乙方负责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包括保洁、保安。 5、在该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问题。
第三条、委托运营期限
1、委托运营管理期限壹拾年即壹佰贰拾个月。以免交运营收益期结束日起为委托运营管理期起始日。
-2-
2、免交运营收益期(装修筹备期)为陆个月。以房屋交接清单之日(房屋交接清单请见合同附件)为免收运营收益期的起始日。免交运营收益期不含在十年委托运营期限内。免交收益期内,因项目内商户调整而产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委托运营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项目的运营管理,同时收回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所涉房屋、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等,乙方应按照房屋、附属物品及设备设施现状返还。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4、委托运营期满后,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重新招标,如甲方决定不重新招投标,且乙方运营过程中无违约行为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条、委托运营收益、运营保证金以及其他费用:
1、无论乙方在该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收益大小,乙方都应按下表之约定向甲方交纳委托运营收益:
时间 第一年 第三年 第五年 第七年 第九年 委托运营收益 时间 第二年 第四年 第六年 第八年 第十年 委托运营收益 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委托运营收益后,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2、委托运营收益按季支付, 第一次委托运营收益在房屋交接之日时支付(以房屋交接清单签订之日为准)并支付至当季结束之日。之后每期委托运营收益,乙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