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并购财务顾问协议(五方当事方第三方支付牌照收购)---律所整理

财务顾问协议

合同编号:顾字(X)第X号

审查:投行律所

说明:本财务顾问协议属于并购或投资项目推动过程中各方联合签署的协议,当事人包括出让方、受让方、出让方的财务顾问、受让方的财务顾问、居间人(或信息平台方),使用本协议时内容应根据具体参与人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调整。

本《财务顾问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共同签署方如下:

甲方(支付牌照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支付牌照受让方财务顾问):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丙方(支付牌照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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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方(牌照出让方财务顾问):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戊方(牌照出让、受让方居间公司或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鉴于在收购第三方支付牌照项目过程中,甲方作为受让方,意向收购第

三方支付牌照;乙方代表甲方寻找第三方支付牌照资源,具有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的财务顾问服务能力,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丙方是牌照出让方,具有处置、转让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权利;丁方代表丙方寻找收购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受让方,具有为丙方提供所需服务的财务顾问服务能力,并同意接受丙方的委托为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戊方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的第三方支付牌照资源提供者,撮合转让方与受让方及财务顾问方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收购转让签订协议。

乙方、丁方、戊方负责撮合甲方、丙方达成完成收购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原有的业务、员工及各种资产是否剥离等事项由买卖双方商谈确定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由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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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目录

第一条 标的公司与受让方公司概况:历史沿革、股权结构条款 第二条 服务合作内容:协调推动项目条款

第三条 委托期限与排他性与非僭越:跳单救济条款 第四条 交易完成与认定标准:明确各阶段完成标准 第五条 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各方承诺条款

第六条 顾问费用、报酬与支付方式: 共管账户条款 第七条 保密和违约 :保密的例外条款

第八条 非合理中止的救济:财务顾问费的承担主体转移条款 第九条 生效、变更或终止:避免拖延的自动终止条款 第十条 争议解决: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第十一条 附 则:缔约方式条款 附件一:防止内幕交易承诺书 附件二:尽职调查关键问题清单 附件三:保密协议

第一条 标的公司与受让方公司概况

1、本次收购的标的股权,为转让方【 公司】100%股权。

2、标的公司概况 注册号: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编号: 业务类型: 覆盖范围: 有效期至: 历史沿革: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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