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律委员会 办公室章程 (2015/04/11)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审议稿)
目录
总则…………………………………………………03
第一章 机构设置…………………………………03
第二章 办公室职能…………………………………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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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审议稿)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章程
总则
第一条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是在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自律委员 会的直接领导下以“服务学校、服务同学、服务自我”为宗旨,遵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理念,崇尚“自立自强”的精神,立足于学校公寓区建设,以维护
学生公寓区安全与稳定、促进学生公寓区文明与和谐为目标的部门。 第二条 本部门的基本任务
(一) 贯彻施行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服务学校、服务同学、服务自
我”的宗旨。
(二) 做好主任团与各部门之间的衔接纽带作用 (三) 定期清点自律会财务,及时上报 (四) 每学期做好自律会所有资料的更新
本部门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行为准则,以厦门理工学院
各项规章制度为日常行为规范,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委员会章程,承认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委员会办公室章程。
第一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 办公室下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秘书组组长1名,秘书组副组长1
名,数据组组长一名,策划组组长一名,财务组组长一名
第四条 各机构职能 一、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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