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1 施工现场

1.1.1 参加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在作业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1.1.2 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作业、起重机操作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1.3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应按标准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1.1.4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者,应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1.1.5 施工现场的洞口、升降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1.2 机电设备

1.2.1 机械操作应束紧袖口,发辨要挽入帽内。

1.2.2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装防护装置。 1.2.3 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表,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2.4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止工作时,必须拉闸加锁切断电源。

1.2.5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修,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2.6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2.7 电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工作时,电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2.8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严格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2.9 从事腐蚀、粉尘、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定期体检。 1.3 高空作业

1.3.1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2 高空作业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1.3.3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3.4 如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雨、雪、冰雹天气)影响施工安全的,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1.3.5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绑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禁止二人在梯子上同时作业。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监护或设备围栏。 1.4 高空作业防护 1.4.1 安全网 1.4.1.1平网:

① 从二层楼面起设安全网,往上每隔三层设置一道,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② 网绳不破损,生根牢固,安装时不宜绷的过紧,宽度水平投影以网实际宽减少50厘米为宜。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大于75厘米为宜,拼接应严密。

③ 网宽不少于2.5米,里口离墙不大于15厘米,外高里低15°为宜,每隔三米设支撑,角度以45°为宜。 1.4.1.2 立网

① 网随二层提升,网高出施工作业面1米以下。 ② 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厘米。 1.4.2 洞口临边防护 1.4.2.1 楼梯口

① 分层施工,楼梯口应安装临时护栏。 ② 梯段面边设临时防护栏杆。

③ 顶层楼梯口,随施工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栏杆。 1.4.2.2临边

设临时栏杆,间距不大于2米时应加设立撑,下设踢脚板。 1.4.3 起重运输设备防护

① 路基坚实、平整、排水畅通、枕木符合要求,道钉牢固。轨距偏差和轨顶倾斜角均不大于1/1000,道轨接头高低差不大于0.2厘米。

② 力矩限制器和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灵敏有效。夹轨钳齐全有效。吊钩和卷扬机滚筒有保险装置。钢丝绳符合要求,表面不缺油、无扭结。在卷筒排列整齐、绳卡符合要求滑轮润滑良好,轮槽无裂纹和过度磨损、松动。 ③ 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④ 高度超过50米时,应装设避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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