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美好乡村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最终稿)

规村字〔2012〕83号

关于印发《滁州市美好乡村规划编制

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规划局、住建局:

为了指导全市美好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我局在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滁州市美好乡村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 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参照《技术要点》,结合村庄实际,科学编制村庄规划。

二、各地规划建设部门要依据《技术要点》,认真组织好规划评审,严把质量,多出精品,务求村庄规划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要认真开展规划宣传、公示活动,广泛征求

社会各界意见。在征求专家评审、反复修改完善基础上,依法组织报批。

三、各地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依据《城乡规划法》和滁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管,凡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村庄规划以及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滁州市美好乡村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扎实推进全市美好乡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技术要点。

一、编制依据

1、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2、安徽省村庄整治技术导则

3、滁州市村庄规划技术导则(2008); 4、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

5、镇(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等。 二、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点》用于指导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规划的编制,美好乡村规划类型分为新建村庄、扩建村庄、整治村庄三类。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规划按村镇控制性规划要求进行编制。

三、目标任务

村庄规划编制达到六个标准:乡村特色鲜明、村庄布局合理、功能设施齐全、交通便捷畅通、生产生活便利、生态环境优美。

四、基本原则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结合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人文历史等,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综合部署村庄的各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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