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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中州杯”奖)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州杯”奖的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范围内承包或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并已经建成使用的各类工程。
第二条 “中州杯”奖的评审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 “中州杯”奖只授予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其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四条 评选“中州杯”奖的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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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并已投产使用一年以上。主要包括:
(一)住宅工程
1.多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7-12层小高层住宅);
2.高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3.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附属设施配套齐全的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2.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影剧院;
4.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
5上述1~4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市政园林工程
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埋填厂、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绿地面积3公顷以上,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 (五)其它标志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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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新颖、技术先进、施工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明显、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工程,也可以推荐。
第五条 推荐工程所涉及人员数量要求:
(一)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3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1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二)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4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三)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7000万元以上:施工单位推荐5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四)申报表中所涉及的人员一旦上报,不得更改(见附件1)。获奖文件公布后,奖牌、奖杯及文件证书在精品工程研讨会上发放。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到协会领取文件证书及奖牌、奖杯。
第六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由于各参建单位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以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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