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46页)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和食用油加工等企业,糖果、非酒精饮料、医药行业的非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保健品企业可参照执行。酒类、乳制品企业另行制定评定标准。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46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在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六)”分别列举了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食用油加工等六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3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审评分 ≥90 ≥75 ≥60 安全绩效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不超过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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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2 1.1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1.2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2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实际 项 得分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 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不得分;安 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的,不得分。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 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 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不得分;未 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 1.安全生产目标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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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空实际 项 得分 小计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0 得分小计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 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扣满4分的,追加扣除10分。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 扣1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无会议 记录的,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 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部门、岗位的责任制的,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 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 未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人扣1分。 得分小计 4 2.1组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织机构领导机构。 和人员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 2.组织机构和职责 3 4 2.2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3 3 20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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