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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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

一、申报阶段:

1.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时间、选拔范围及选派规模有哪些变化?

答: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仍为一批,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从3月20日开始,截至北京时间4月5日24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全国及在部分国家就读的留学人员公开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规模在2014年基础上增加500至300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选派规模在2014年基础上增加500至5000名。

2.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攻读博士学位生,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等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培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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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3.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亦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4.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不可以。对外申请阶段,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渠道,但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 5.邀请信应具备哪些内容? 答:邀请信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 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不得晚于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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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 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和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6.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如何确定?

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具体由国内外导师商定。另外,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的人员,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二年级开始算起。

7.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8.是否可申请学费资助?

答: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学科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需要说明的是,学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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