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保监局关于印发《甘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
【发文字号】甘保监发[2009]41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9.03.26 【实施日期】2009.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保监局关于印发《甘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保监发〔2009〕41号)
各保险公司: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甘肃保监局制定了《甘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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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促进甘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保险业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保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本细则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监管处罚、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是通过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细化和执行本公司合规政策,开展本级合规监测和合规培训等措施,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辖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四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并将其作为保险文化建设的 2 / 4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规应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层做起,高级管理层的言行应与公司的
宗旨和价值管理相一致。保险公司高级管理层应倡导并在公司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行为准则和公司的价值观念,努力培育全体员工和营销员的合规意识,在全行业上下推行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理念,促进保险公司内部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本细则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层是指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人员,或是任职资格审查中适用于核准制和报告制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依法对辖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职责
第六条 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职责高级管理层负责分支机构合规风险的有效管理,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负责执行并适时修改保险公司合规政策,报经总公司董事会核准后下发给辖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二)切实贯彻保险公司合规政策,确保合规政策得以遵守,确保发现违规问题时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方法或惩戒措施,追究违规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进行报告; (三)负责组建常设的合规管理部门,并确保其有效运作;
(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公司合规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并审核下年度公司合规风险管理计划; 3 / 4